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51110-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0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8日至9月29日,对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板桥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数44人,实有人数38人,空编6人。事业单位7个,编制70人,实有人数65人,空编5人。机关工勤4人。车辆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6辆。
(二)财政收支情况
1. 财政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1194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81.41万元。支出合计1194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72.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72.41万元。
2023年收入合计10820.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46.52万元。支出合计10820.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61.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58.17万元。
(三)部门预决算情况
1. 2022年预决算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下达板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总额为7932.9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438.7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494.2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 7772.92万元,总支出7782.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7.81万元(将代管户资金调整记入),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8.51万元。
2. 2023年预决算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下达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6961.9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6961.92万元,总支出6961.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8.5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8.51万元。
(四)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会计报表反映,期末资产合计138953.08万元、负债合计3102.64万元、净资产合计135850.44万元。
(五)债权债务情况
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会计报表反映,截止2023年末,账面债权合计2107.73万元,账面债务合计3102.6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专项资金144.79万元;
(二)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622.33万元;
(三)虚列支出419.67万元;
(四)将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物资打包纳入建筑工程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五)签订权力和义务不对等协议,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
(六)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89万元;
(七)未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且未核销资产;
(八)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5万元;
(九)多支付工程款3.95万元;
(十)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59.02万元;
(十一)逾期未返工程质量保证金13万元;
(十二)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20万元,其中涉嫌长期侵占公款3.82万元;
(十三)违规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560万元;
(十四)采购流于形式,违规向询价对象之外的商家采购货物;
(十五)拖欠工程款34.32万元;
(十六)无依据收取涉企抵押金5万元;
(十七)收取的伙食费未按规定记入“结余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
(十八)往来款核算不规范,导致债务不实;
(十九)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二十)壮大村级集体济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挤占专项资金144.79万元的问题,要求追回被挤占的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622.33万元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明未拨付原因,及时拨付资金;对虚列支出419.67万元的问题,要求加强对虚列支出转为其他应付款余额75.06万元的管理;对将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物资打包纳入建筑工程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签订权力和义务不对等协议,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的问题,要求对协议中修缮资产所需支出作出具体规划、设计、预算及完成时限的约定,并修改完善协议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89万元的问题,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核减固定资产;对未按规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且未核销资产的问题,要求将资产处置情况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调整账务;对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5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对多支付工程款3.95万元的问题,要求向施工方收回多付工程款;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59.02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清退;对逾期未返工程质量保证金13万元的问题,要求组织验收,如无异议,按程序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20万元,其中涉嫌长期侵占公款3.82万元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违规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560万元的问题,要求收回出借资金;对采购流于形式,违规向询价对象之外的商家采购货物的问题,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拖欠工程款34.32万元的问题,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无依据收取涉企抵押金5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清退资金;对收取的伙食费未按规定记入“结余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调整账务;对往来款核算不规范,导致债务不实的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厘清债务,调整账务;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对壮大村级集体济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村、社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年3月1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5年 12 月31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财务核算。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往来款台账管理制度、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固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各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五是加大往来账款清理力度。制定清理方案,明确清理目标,成立清查小组,区别不同情况该清收的清收,该结转的结转。六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七是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资产资金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板桥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 2025年8月31 日,立行立改问题完成整改13个、剩余3个正在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正在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1个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计划于2029年12月25日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对挤占专项资金144.79万元的问题,正在逐步整改;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622.33万元的问题,已拨付45.54万元,剩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对虚列支出419.67万元的问题,已加强学习,规范账务;对将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物资打包纳入建筑工程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已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签订权力和义务不对等协议,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的问题,正在协商修改完善协议书;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89万元的问题,正在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对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5万元的问题,正在与区财政局协商上缴;对多支付工程款3.95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多付工程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59.02万元的问题,已清退3.95万元,剩余资金正在逐步清退;对逾期未返工程质量保证金13万元的问题,正在组织清退保证金;对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20万元,其中涉嫌长期侵占公款3.81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处理;对违规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560万元的问题,正在收回出借资金;对采购流于形式,违规向询价对象之外的商家采购货物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对拖欠工程款34.32万元的问题,正在筹措资金;对无依据收取涉企抵押金5万元的问题,正在筹措资金;对收取的伙食费未按规定记入“结余科目”和相关支出科目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对往来款核算不规范,导致债务不实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正在逐步清理、结算;对壮大村级集体济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活禽交易市场和青龙街商铺已正常运行,并取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