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5∙02”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410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隆阳区审计局于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4日,对隆阳区“5∙02”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隆阳区“5∙02”地震震情情况。
2023年5月2日23时27分22秒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北纬25.35°,东经99.28°)发生5.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距离隆阳区约54公里,隆阳区城区及邻近乡镇有强烈震感。地震造成震中及周边地区多处民房、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坏。
(二)隆阳区“5∙02”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
1.资金情况
截至审计日,隆阳区财政局共下达“5∙02”地震抗震各类救灾资金70231224.53元,已拨付16381224.53元,未拨付53850000元;隆阳区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资金2581355元,已拨付2165160元,未拨付416195元;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共下拨党费1500000元;隆阳区民政局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17500元。
2.物资情况
抗震救灾阶段,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给受灾乡镇调拨救灾物资6365件,其中:帐篷615顶,折叠床1739张,棉被3946床,彩条布65件。
审计结果表明:隆阳区“5∙02”地震发生后,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给灾区调拨了大量救灾物资,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民政局及时拨付了抗震救灾专项资金、救助资金。但通过审计仍发现存在未按捐赠意愿及时使用定向捐赠资金30000元、抗震救灾资金借款未及时报账60000元、未按规定制定应急购置计划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捐赠意愿使用定向捐赠资金3万元。
(二)抗震救灾资金借款未及时报账6万元。
(三)未按规定制定应急购置计划。
(四)发放救灾物资未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无发放明细。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捐赠意愿使用定向捐赠资金3万元的问题,永昌小学应当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对抗震救灾资金借款未及时报账6万元的问题,瓦窑镇财政所应当督促相关村委会尽快核账;对未按规定制定应急购置计划的问题,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在今后追加区级救灾物资时,应当积极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财政局制定应急购置计划,再根据确定的应急购置计划进行采购;对发放救灾物资未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无发放明细的问题,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和瓦窑镇人民政府今后在发放救灾物资时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发放明细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予以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瓦窑镇财政所今后应当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凭证,在列支相关费用时要有相应的正式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捐赠法的相关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二)加强抗震救灾资金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
(三)严格执行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救灾物资的购置、发放管理。
(四)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保证原始凭证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对未按捐赠意愿使用定向捐赠资金3万元的问题,永昌小学于2024年2月1日将该笔捐赠资金划转至瓦窑中心学校,瓦窑中心学校于2024年2月4日将该笔资金全部按捐赠人意愿专项用于购买学生床;二是对抗震救灾资金借款未及时报账6万元的问题,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所涉及的村委会已全部到瓦窑镇财镇所进行核账;三是未按规定制定应急购置计划的问题,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今后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区级救灾物资;四是发放救灾物资未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无发放明细的问题,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和瓦窑镇人民政府今后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救灾物资,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五是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瓦窑镇财政所今后在列支相关费用时会严格审核并取得相应的正式发票。提出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