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31026-00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22812日至1011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纬五路南侧、经七路东侧、堡东路西侧,项目规划占地9.3亩。建设内容为新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3676.91平方米。项目2019812日开工建设,202116日竣工(初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社会〔20193号),批复同意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五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676.91平方米。批复概算总投资997.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为918.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4.81万元,预备费为2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584万元(含综合服务设施104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413.56万元。

隆阳区残联委托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云南刘航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993.38万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该项目工程执行第三方监理制,工程整体施工驻地监理由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隆阳区残联与相关单位签订书面合同18个,合同金额1055.66万元,其中:施工类合同1个, 合同金额993.38万元;服务类合同17个,合同金额62.28万元,其中:费率合同1个(监理合同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1.24%计费)。

截至2022731日,该项目共计到位资金823.40万元,其中:2019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584万元,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基金30万元,隆阳区财政配套资金209.40万元(以实际支付的款项确认)。

截至2022731日,该项目账面反映竣工决算投资金额1054.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主体工程投资989.5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64.75万元。该项目账面反映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共计793.40万元,其中:支付云南刘航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30.62万元,支付工程费用62.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及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工程结算漏计漏报工程价款、少计建安合同印花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6.75万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7.33万元。

(三)工程结算漏计漏报工程价款。

(四)少计建安合同印花税0.2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36.75万元,少计工程价款7.33万元,建设单位应对多计、少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工程结算漏计漏报工程价款问题,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建设资料,并对工程投资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少计建安合同印花税0.29万元,责成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对上述少计建安合同印花税,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调整相关账务,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二是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做好结算审核,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安全性;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建设资料,并会同造价、监理等单位对相关工程投资进行再次核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已对多计工程价款36.75万元和少计工程价款7.33万元进行了整改;工程结算漏计漏报工程价款问题,甲乙双方已协商处理。审计建议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