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31026-0001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22210日至20226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项目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34000亩,其中:人工造林4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项目涉及杨柳乡杨柳、一碗水、岩头、马湾、干田和联合6个村委会。项目于2019825日开工,2020831日顺利完工。

本次审计范围主要为项目财务决算,未对工程量进行审核。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水务局《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农经〔2019125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农经〔2019117号)下达隆阳区2019年植被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总投资410万元,植被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2266.7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66.70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水务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9563号)同意隆阳区上报的初步设计。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控制价335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333.55万元。甲乙双方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北京政泰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工作,并签订了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书。

截止审计结束,隆阳区财政局下达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项目资金指标410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15.06万元。

隆阳区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项目财务决算金额408.55万元,其中:标志碑84.80万元,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328.75万元,封山育林及管护费75万元。未完成投资1.45万元(应上交基建包干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财政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未能全面准确完整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

(二)未能全面准确完整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政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责成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未能全面准确完整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责成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对项目相关的前期费用及支付的工程款进行清理核实,准确、完整的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及时清算缴纳工程税费;二是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人工造林的后续管护,使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已及时支付了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对监理费未纳入本项目竣工财务核算,导致编制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准确、完整的问题,已积极联系区级监理费合同签订单位,及时支付费用。审计建议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