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财务决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31026-00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22114日至1222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属于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特大型项目,项目地区泥石流威胁红庙小组2户居民及保山学院师生20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级部门批准实施红庙洼子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计划新建11座拦渣坝(其中L2L7为混凝土骨干坝),配套建设排洪沟88.80米,项目总投资532万元。工程于20183月开工至2022526日竣工验收。

此次审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财务,不包含工程结算投资部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村委会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国土资环〔2015146号),批复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对治理工程的布局和计划安排。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农经〔201823号),批复新建11座拦渣坝(其中L2L7为混凝土骨干坝),配套建设排洪沟88.80米;批准项目总投资5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后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中标,中标价350.15万元。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后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勘察、可研、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中标,中标价41.53万元。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后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合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进行监理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价格13.28万元。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后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与相关单位签订书面合同11份,合同金额 425.59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标签订合同 2 份,合同金额 391.68万元;通过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签订合同1份,合同金额2.90万元,公开二次流标后直接委托签订合同1份,合同金额13.28万元,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签订合同7份,合同金额17.73万元。

截止审计结束,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到位资金479万元,其中:2016930日区财政拨入125万元,20161231日区财政拨入175万元,20171130日区财政拨入179万元。

根据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账面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审决算反映,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红庙洼子泥石流治理工程财务决算金额510.78万元,其中:工程投资424.24万元,工程费用 86.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待摊投资、少计待摊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待摊投资0.48万元。

(二)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待摊投资0.48万元,少计待摊投资0.12万元,责成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及时清算缴纳工程税费;二是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三是举一反三对其他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进行清理,避免造成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已对多计待摊投资0.48万元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少计建设单位印花税0.12万元的问题,将协调资金及时完税。审计建议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