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1026-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8月31日,对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批复情况。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1542.59万元;支出1542.59万元。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13号)文件,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1542.59万元,支出1542.59万元。
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2980.94万元;支出29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94万元,项目支出1430万元。经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2980.94万元,支出2980.94万元。
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2244.94万元;支出224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4万元,项目支出828.7万元。经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隆财预〔2021〕3号)文件,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2244.94万元,支出2244.94万元。
(二)财务决算情况。
1.2019年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19年度收入预算数总计1542.59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总计6222.36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679.77万元,增幅303.37%。2019年支出预算数总计1542.5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总计5717.13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174.54万元,增幅271%。年末结转和结余505.23万元。
2.2020年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20年度收入预算数2980.9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5186.32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05.38万元,增幅73.98%。2020年支出预算数2980.9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总计5640.5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59.63万元,增幅89.22%。年末结转和结余50.98万元。
3.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 2021年度收入预算数2244.9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3212.73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67.79万元,增幅43.11%。2021年支出预算数2244.9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总计3263.7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18.78万元,增幅45.38%。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17.1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17.4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11.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84万元(人员经费1761.30万元,公用经费213.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54%;项目支出3742.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5.46%。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4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4.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35.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57万元(人员经费1309.42万元,公用经费99.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97%;项目支出42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03%。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6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6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14.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73万元(人员经费1468.67万元,公用经费113.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46%;项目支出1681.9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54%。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2019年无“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20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7.56万元,较上年增加7.56万元。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21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2万元,较上年减少5.56万元。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增加0.28万元。
(五)收支结转和结余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 2019年末收支结转和结余505.23万元,均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结余。2020年末收支结转和结余50.98万元,均为自然资源事务资金结余。2021年末无收支结转和结余。
(六)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决算表反映: 2019年非税收入共计5513.52万元。其中: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91.82万元;一般罚没收入1121.70万元。2020年非税收入共计1307.88万元。其中: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17.28万元;一般罚没收入290.60万元。2021年非税收入共计2279.75万元,均为一般罚没收入。
(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政府采购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账套收支科目未结转,账务核算不规范,无法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提供的零余额账户资产负债表反映:截至2022年4月末,资产总计13677.1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564.15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20.6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2.31万元;负债总计13503.73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19.33万元,其他应付款13484.40万元;净资产合计173.37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债权债务情况。
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会计账务信息反映:截至2022年4月,债权合计920.64万元,均为其他应收款。债务合计13503.73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19.33万元,其他应付款13484.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基本能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数、实际用款进度安排各项经费、控制各项支出,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财务核算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万元,且坐支非税收入0.55万元。
(二)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1480.13万元。
(三)应退未退保证金355.26万元。
(四)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91.25万元且滞留专项资金3.50万元。
(五)未按规定设置日记账及会计账簿、未经领导审批即支付资金。
(六)财务核算不合规及账账不符。
(七)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合规。
(八)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
(九)少计固定资产且账表不一致。
(十)接收账务登记不完整。
(十一)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十二)原始单据不完整不合规。
(十三)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14.64万元。
(十四)未按规定在公务机票采购平台采购机票。
(十五)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万元,且坐支非税收入0.55万元问题,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将坐支非税收入0.55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上缴区财政专户;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万元上缴区财政专户。对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1480.13万元问题,鉴于审计期间已上缴财政7个项目结余资金905.91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区自然资源局应将上述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574.22万元,及时上缴区财政。对应退未退保证金355.26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及时梳清并按规定清退上述保证金355.26万元。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91.25万元且滞留专项资金3.50万元问题,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将改变用途资金778.99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督促辛街乡、西邑乡将改变用途资金12.26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将滞留资金3.50万元及时拨付发挥资金效益。对未按规定设置日记账及会计账簿、未经领导审批即支付资金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按照规定登记日记账及会计账簿,完善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对财务核算不合规及账账不符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按规定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单位资金会计账套,规范会计核算,查清会计科目期初、期末余额不符原因,并调整科目余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合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对已列支转入专项资金账户资金管理和使用。对少计固定资产且账表不一致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补记少计固定资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接收账务登记不完整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整登记会计账务,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催收、报账,避免长期挂账。对原始单据不完整不合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对上述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纠正,并在今后严格规范。对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14.64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对上述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纠正,并在今后严格规范。对未按规定在公务机票采购平台采购机票问题,区自然资源局今后应严格按文件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应及时按规定清退西邑乡下坝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质量保证金,今后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一是针对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账务核算,确保各个账套的账务核算真实、完善、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往来款规模,按规定及时办理结算,认真催收,不得长期挂账。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对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信息交互,做好项目运营绩效跟踪评价,发挥项目实效。
(三)规范预算执行。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和资金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严格按规定列支“三公”经费。
(四)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
(五)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资产购置时要及时完整的记录入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万元,且坐支非税收入0.55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将坐支非税收入0.55万元问题整改完成;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0万元问题正在整改。二是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1480.13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整改970.14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整改。三是应退未退保证金355.26万元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整改111.63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整改。四是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91.25万元且滞留专项资金3.50万元问题,正在整改。五是未按规定设置日记账及会计账簿、未经领导审批即支付资金问题,已整改完成。六是财务核算不合规及账账不符问题,正在整改。七是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合规问题,已整改完成。八是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问题,已整改完成。九是少计固定资产且账表不一致问题,正在整改。十是接收账务登记不完整问题,已整改完成。十一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正在整改。十二是原始单据不完整不合规问题,已整改完成。十三是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14.64万元问题,已整改完成。十四是未按规定在公务机票采购平台采购机票问题,已整改完成。十五是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已整改完成。提出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