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1年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31026-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6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6月至8月,对隆阳区8家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8个一级预算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含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次重点抽查的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保山市隆阳区科学技术协会,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隆阳区商务局,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上述8个预算单位共内设33个职能部门,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05人,核定车辆编制24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214人,实有车辆24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下达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58609.2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为13985.60万元,调整预算58609.2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总收入58609.21万元,总支出58784.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86.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各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财务制度组织财务核算工作。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签批手续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改变资金用途0.2万元。

(二)扩大支出范围2.17万元。

(三)签批、审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

1.签批手续不完整。

2.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未进行审批。

3.未严格执行商务接待审批管理程序。

(四)隐匿“三公”经费0.08万元。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

(六)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

(八)少计固定资产0.21万元。

(九)财务核算不规范0.1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改变资金用途2万元的问题,建议区委史志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扩大支出范围2.17万元的问题,责令区投资促进局将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资金2.17万归还资金原渠道。

(三)签批、审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区科协严格按政策执行,规范内控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责令区商务局今后严格执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费用报销审核,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责令区投资促进局今后严格费用报销审核,规范处理会计事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隐匿“三公”经费0.08万元的问题,责令区医保局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接待费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令团区委、区科协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纠正,并在今后严格规范,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责令区侨联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责令区执法局、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八)少计固定资产0.21万元的问题,责成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及时补记固定资产。

(九)财务核算不规范0.12万元的问题,责成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调整相关账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改变资金用途2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对使用上述资金支付公益性工资、办公费等经费进行了退回处理。建议区委史志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扩大支出范围2.17万元的问题,区投资促进局在九月下旬将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资金2.17万退回资金原渠道。

(三)签批、审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区科协严格按政策执行,规范内控管理。区商务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前做好相关预算、按程序进行审批,规范报销审核。区投资促进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商务接待细则,并在区接待办的指导下规范商务接待报销材料。

(四)隐匿“三公”经费0.08万元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并在今后的经费收支管理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团区委、区科协已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纠正,并在今后严格规范,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鉴于区侨联应缴未缴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已由区委第四巡查组指出,区侨联正在整改落实中,此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执法局在积极与财政对接,争取资金化解挂账问题。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对往来款进行了清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行偿还应付款项,对应收款项积极进行催收,对部分款项按规定申请进行核销。

(八)少计固定资产0.21万元的问题,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经补记入账。

(九)财务核算不规范0.12万元的问题,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调整相关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