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潞江镇赧亢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0913-0002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潞江镇赧亢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潞江镇赧亢安置点位于隆阳区潞江镇赧亢村八丘田,包括房屋建设工程和安置点内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两部分,本次审计范围为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划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工程实施。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完成道路硬化、配套建设道路传力杆、路面缩缝、路面刻纹、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污水管网、挡土墙、化粪池等工程,不包括住户范围内的基础工程及绿化工程。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潞江镇赧亢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工程于2017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28日竣工;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潞江镇赧亢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工程于2018年4月12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12日竣工。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潞江镇赧亢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立项的批复》(保高旅经发〔2016〕22号)同意该项目立项实施。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潞江镇赧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保高旅经发〔2016〕2号)批复项目概算投入总投资11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群众自筹,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平整宅基地38宗,总面积16577.74平方米,建设安居房38套,总建筑面积5899.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用房、道路、人畜饮水、通电等工程,共搬迁38户111人。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隆阳区潞江镇赧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一期工程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570.65万元;二期工程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748.87万元,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该项目工程执行第三方监理制,工程整体施工驻地监理由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单位按合同履行了义务,并提供了相关成果资料。
该项目建设资金均由保山市隆阳区广投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拨入,截至2021年10月30日,该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187.45万元,其中:专项建设基金125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608.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53.78万元。剔除该项目不纳入此次审计范围的73.99万元,到位资金1113.46万元。
截至2021年10月30日,该项目工程送审决算金额1259.97万元,剔除未纳入审计结算金额73.99万元,实际送审结算金额实际1185.98万元, 实际审计结算金额1121.0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121.04万元,待摊投资费用未纳入决算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及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64.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64.94万元,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与各参建单位清算债权债务,避免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及费用的情况;二是对未纳入此次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73.99万元,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建设资料,并对工程投资进行再次核实,对已支付的相关工程款进行清理,发生超付应及时收回。三是及时对项目相关的前期费用及支付项目的工程款进行清理核实,准确、完整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做好结算审核,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安全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已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工程价款64.94万元,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