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230913-00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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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1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31日至2021528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36460亩,其中:人工造林6460亩,封山育林30000(封山育林补植补种5730),标志碑9个,全部为中央资金。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林业局、保山市水务局、保山市农业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发改农经〔2018332号)和《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农经〔2018207号),批复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2430.6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30.67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批复总投资53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委托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为443万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总报价438.20万元。

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工程进行设计。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经过单位职工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比选,委托北京政泰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并签订了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书。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与保山浩云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201910月,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组织林业站、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对面积、当年成活率进行了验收,工程验收合格。

截止审计结束,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实际到位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53万元。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账面反映,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投资52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人工造林及补植补造及标志碑438.20万元封山育林及管护费90万元(包含已核销未支付2021-2323年度封山育林项目资金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在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进行了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对该工程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及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发现了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4.80万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4.8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责成建设单位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对未上缴项目结余资金4.80万元责成建设单位及时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区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税费;二是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人工造林的后续管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将项目结余资金4.80万元上缴区财政,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