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0913-00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阳区金鸡乡金鸡、东方、郑官村以及板桥镇小永、马王、唐家、妻贤、卧佛等村委会,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项目于2018年10月20日开工,2019年2月25日竣工。该项目原由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建设实施,由于机构撤销2019年5月20日项目移交给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此次审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财务,不包含工程结算投资部分。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方案的批复》(隆政复〔2018〕93号)原则同意《隆阳区2018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方案》。
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水利措施修建排沟25条16.34㎞,防洪河道(黄沙河)整治1条长2.0㎞;田间道路措施修建田间道路20条14.37㎞;农业措施和科技措施等。项目计划投资27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86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923万元(省级840万元,市级83万元)。
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云南加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分标段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云南骏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中标。甲乙双方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与中标价一致。
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对项目进行勘测设计。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云南鼎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对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工作。
截止审计结束,2018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建设项目到位资金7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0万元,省级资金2250万元,市级资金250万元。2018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建设项目共分3个子项目,其中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到位资金2760万元。
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账面反映,2018年隆阳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高标准农田项目财务决算金额 2573.91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405.77万元,工程费用128.14万元,科技措施费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少计待摊投资、未及时退还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未办理竣工验收、未对项目进行单独建账核算,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计待摊投资0.72万元。
(二)未及时退还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
(三)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还未办理竣工验收。
(四)未经招标直接委托勘测设计。
(五)工程监理采购实施计划未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计待摊投资0.72万元,责成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相关费用发生后据实列支;未及时退还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还未办理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未经招标直接委托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采购实施计划未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的问题,我局已移送隆阳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清算缴纳工程税费;二是及时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三是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发挥资金应有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已对少计待摊投资0.72万元,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