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调查审计结果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0913-00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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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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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0〕12号)要求,隆阳区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隆阳区相关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1. 隆阳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在降低社会保险费工作上及时转发相关文件,严格按规定执行社保费降费政策。
(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3)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隆阳区工伤保险继续按《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参保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保人社联〔2018〕41号)阶段性降低后的费率执行,执行时间延长1年(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即一类行业0.1%,二类行业0.2%,三类行业0.35%,四类行业0.45%,五类行业0.55%,六类行业0.65%,七类行业0.8%,八类行业0.95%。
(4)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自2019年5月1日起,以统筹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作为社会保险专用指标,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医疗保险执行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市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统计部门报表数据,会同同级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为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过渡办法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相关办法规定执行。
(5)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2019年1月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整计算口径后的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参保人员在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档次按每档增加10个百分点确定。为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负担,实现缴费基数政策平稳过渡衔接,2019年,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40%至300%之间选择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50%至300%之间选择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21年1月起,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60%核定。
(二)隆阳区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1. 2020-2021年7月隆阳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情况。
(1)2020年减免征情况。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20年1月-12月减免630.63万元。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1月-12月按照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减免1507家201.19万元。免征所有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至12月,免征养老保险1222户7237.31万元,工伤保险1307户341.17万元。对隆阳区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2月已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应减免部分进行退费处理。清退养老保险费609家573.01万元,工伤保险费714家40.41万元。减半征收所有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养老保险38户329.69万元,工伤保险38户8.37万元。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2至12月申请延期缴纳养老保险116户,1667.45万元;申请延期缴纳工伤保险116户,13.93万元。
(2)2021年1-7月减免征情况。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21年1月-7月减免1373.89万元。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2021年1月-7月按照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减免1866家287.27万元。
2020年至2021年7月失业保险减免征情况。
(1)2020年减免情况。累计至2020年1-12月,失业保险减征合计16.56万元,其中:大型企业15.54万元计54户6644人次,其他单位1.02万元计52户984人次。免征合计314.45万元计,其中:中小微企业312.73万元计6477户112235人次,个体工商户1.72万元计189户783次。累计至12月,失业保险申请延缴0.3万元计16户。
(2)2021年1-7月减免情况。2021年失业保险费率不变,今年不存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按1%正常征收,1-7月保费收入总额为95.97万元。
(三)降低涉企收费情况。
隆阳区财政非税降低涉企收费基本情况:根据云审办通﹝2021﹞12号文件要求,区财政非税股涉及文件中降低涉企收费情况,对照《2019年、2020年中央及省出台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情况表》,非税股2020年减免收费35.35万元。
(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情况。
根据《关于转发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 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保山市国资委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抓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山市隆阳区国资委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的通知》(隆国资监[2020]192号)文件要求,要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工作,切实把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五)隆阳区贯彻落实减租政策总体情况良好。
隆阳区2020年涉及经营性房产减免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共计28个(行政事业单位23家、国有企业5家),实际减免房租惠及市场主体户数654户,涉及面积132790.1㎡,减免金额2288.94万元。
(六)区级制定出台减免政策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定经济运行的决策部署和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落实到位,2020年7月隆阳区出台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隆政发〔2020〕18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国资委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的通知》(隆国资监〔2020〕192号)文件。
(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
1. 隆阳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再保情况。截至2021年8月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再保金额合计为51025.5万元,再保户数为2110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再保金额合计为42975.5万元,占比84.22%,在保户数2104户,占比99.72%,小微企业和“三农”再保金额和户数均超过80%。
2. 隆阳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情况。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相关收费规定,以及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7月为2019年以来提供担保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退回了超过1%部分的担保费,合计退回114.67万元担保费。截至2021年8月公司再保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再保2104笔,担保费率均未超过1%,担保费率最高为1%,最低为0.03%,平均担保费率为0.39%。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29笔,担保费率均未超过1%,担保费率最高为1%,最低为0.5%,平均担保费率为0.75%,符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相关收费规定。
(八)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7日,隆阳区现登记在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总数为46个,其中:实施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22个,行业协会商会24个(已脱钩22个、2021年新增2个)。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登记的44家社会团体(含行业协会)进行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民政局牵头联合印发了《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改革局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隆民政发〔2021〕64号),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通过行业协会商会自检自查和专项清理整治,隆阳区不存在行业协会商会代政府职能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未发现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等行为。通过历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的工作举措,推出减免收费举措协会数1个(隆阳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享受收费减免企业数2582家,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93.26万元,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协会数23个,通过“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21家,提交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信用承诺书43份。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问题。经抽查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未按规定减免承租廖沈1号地20号商铺王会仙诊所的租金(2020年1月-12月31日)27477.12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区国资委应督促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所属全面落实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期间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并提供了整改的相关证据,采纳了审计建议三条。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隆阳区国资委已督促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边审边改”的要求。在审计调查期间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全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减税降费这场战役,切实把减税降费红利送至纳税人手中。
(二)加强对接,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继续以“隆阳区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统筹作用,不断强化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减税降费工作统筹作用发挥出来,确保政策的执行不出现“中梗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区落地生根。
(三)强化落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全方位扩大减税降费政策覆盖的“深度”。进一步抓好本地区的政策宣传解释及有关培训工作,把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力争用优质的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建议全区各级监督部门加强减税降费督导检查,严防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打折扣、市场主体切实感受不明显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