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091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于2021年3月3日至4月28日,对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保山市隆阳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1889万元,支出总计656595万元,结余15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3441万元,支出总计223404万元,结余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34万元,支出734万元,结余为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9113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71977万元,年终结余-22864万元,滚存结余63246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065万元,比年初预算166476万元减124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5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749万元,比年初预算545546万元减2679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08%。
2020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8218万元,比年初预算80729万元减425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390万元,比年初预算93944万元增594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3.28%。
2020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4万元,比年初预算20000万元减192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460万元。
2020年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8516万元,比年初预算183672万元减2515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8203万元,比年初预算183583万元减153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1.62%。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隆阳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和金库报表(剔除不可比因素)一致。本次审计发现隆阳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年终清算和结账中少计预算收支问题,同时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7019.77万元。
(二)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6958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一是对“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7019.7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及时整改,将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708.41万元按预算级上缴国库。二是对“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69588.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预拨经费”增长过快,并视以后年度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情况逐年纳入预算安排报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及时处理化解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69588.9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做实做细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规范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提供合法和可操作性强的依据,达到有效降低年度预算调整规模,不断促进政府预(决)工作的科学合理性。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在年终清算、结账前要按照《预算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强化对年度预算收支的清算结账工作,不得人为调整预算收支规模。
(三)对国有企业债务,财政兜底要予以高度重视。区财政局要及时会同区国资委采取措施,按规定清理规范企业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行为,划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责任,建立到期债务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因国有企业债务,杜绝财政兜底的行为再次发生。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3条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对“非税收入应缴未缴金额7019.77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并上缴国库。二是对“少计支出计入预拨经费金额69588.9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区本级可用财力缺口较大,一方面市级财政抵扣库款用于偿还区属国有公司欠市级公司借款36675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补助隆阳区2020年度的土地出让金33987万元未补助到位。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拨经费”增长过快,保障年终决算收支平衡,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