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3091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于2021年5月6日至7月28日,对隆阳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末,保山市隆阳区财政供养人员年末人数13809人(不包括两个园区,下同),比上年13789人增加20人。其中:在职人员13625人,比上年13596人增加29人;退休人员165人,比上年172人减少7人;离休人员19人,比上年21人减少2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13809人。年末在校学生人数105625人,比上年105921人减少296人。年末遗属人员925人,比上年863人增加62人。
(一)2020年财政总收支情况。2020年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79795万元,比上年同口径(下同)294720万元,增长-5.06%。2020年本级财政支出总计753265万元,比上年612677万元,增长22.95%。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入总计6811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总计665874万元,收支相抵1529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23441万元,政府基金支出总计223404万元。收支相抵3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3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五)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5123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271978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20748万元,加上年结余861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53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基本按照《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规定,能够履行财政职能。按时向同级人大报告2020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情况。2020年通过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大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实现了本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但本次审计发现财政预算收支不完整、财政支出绩效落实有差距和贯彻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应当在今后财政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24365.1万元。
(二)财政库款规模不足,难于保障“三保”资金的正常需求。
(三)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3199.23万元。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15.65万元,未达到预期支出目标。
(五)项目资金支付效率低,资金绩效难以发挥。
(六)区财政局代编预算项目资金1117.67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到预算单位。
(七)预算单位无政策规定从部门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3576.59万元。
(八)3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24365.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全面反映隆阳区财政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鉴于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追减收回的指标,已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并已分配下达到各部门和单位(除个别事项未分配下达外),部分已形成实际支出,故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二是对“财政库款规模不足,难于保障三保资金的正常需求”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调度库款拨付资金,将“三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三是“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3199.2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区分情况,采取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或者收回统筹使用的方式,及时处理未形成实际支出3199.23万元的问题。四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15.65万元,未达到预期支出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及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落实项目支出责任,按期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五是“项目资金支付效率低,资金绩效难以发挥”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采取措施,区分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发挥政策效应。六是“区财政局代编预算项目资金1117.67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到预算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采取措施,区分情况,原则上能纳入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编制的尽量纳入,有效控制好财政代编项目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和时效性,压缩代编规模。七是“预算单位无政策规定从部门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3576.5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完善事前、事中有效控制和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库款达到合理的保障水平。八是“3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鉴于审计期间已纠正,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继续贯彻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落实好增收节支等各项财税政策。一是财政收入方面继续做好财政收入的入库、加大财政往来款、财政借出款项和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二是支出方面继续做实做细预算编制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政府性债务和财政代编预算的细化工作,全力聚集财力增强财政库款保障能力,积极应对国家出台一系列房地产业调控政策措施、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可能带来的财政收入减收,政府性债务支出的突发性等因素叠加带来的财政支出风险。总之,积极财政政策的操作须通过合理配置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重大民生改善、“三保资金”摆在优先保障系列,协调促进各项财政支出政策目标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硬化预算约束,切实解决预算支出进度未达预期目标的难题。一是督促各预算单位、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好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长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实做细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支出源头控制。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预算单位全覆盖,严禁违规向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直接拨付资金,严禁预算单位违规从部门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严格管控对国有企业拨款事项的事前预算编制控制、事中落实资金和事后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工作。三是加快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化。总之,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政策效应。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2条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对“少反映结转下年支出24365.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提供审计证据全部整改。二是对“财政库款规模不足,难于保障三保资金的正常需求”的问题,区财政局完成部分整改(包括工会经费实际支出452.6万元,占下达指标数2154万元的21.01%;社保保基本民生资金累计实际支出91719.16万元,占下达指标数的88.38%;教育保基本民生资金累计实际支出13283.16万元,占下达指标数25022.76万元的53.08%)。三是“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3199.2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收回平衡预算全部整改。四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15.65万元,未达到预期支出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完成整改438.26万元,占5815.65万元的7.54%。五是“项目资金支付效率低,资金绩效难以发挥”的问题,区财政局完成部分整改(包括教育特定项目累计实际支出21985.17万元,占下达指标数36349.81万元的60.48%;生态环保累计实际支出540万元,占下达指标数560万元的96.43%)。六是“区财政局代编预算项目资金1117.67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到预算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并明确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规定落实。七是“预算单位无政策规定从部门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3576.5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鉴于已批复年度部门决算,并明确下一步严格按规定落实。八是“3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