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01525688-5/20230926-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26

部分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隆阳区各级各类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隆阳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1.4.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

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

乱。

    1.4.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一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2.1.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隆阳区教育体育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副局长区政府督导室主任

 员:基教股股长、行政办主任、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计财股股长、安全稳定股股长、人事股股长、职成教股股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党办主任、招生办主任活动中心主任、督导室主任、体育股股长

    工作领导小组设在行政办,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局班子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2.1.2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应对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并完善符合本地实际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4)严密监测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5)督促检查并落实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应对措施。

    (6)事故灾难发生后,及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7)总结推广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成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8)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9)处置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其它事项。

(10)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 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2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2.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管副校长

      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2.2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预防

    各级学校要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水平;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预警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3信息报送

    3.3.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局报告事故信息,不得延误。各级各类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区教育体育局,坚持边报边查,查明即纠的原则,第一次上报电话(含短信)上报不得超过15分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可以先电话报告,随后迅速以书面材料报告);第一次报基本情况,第二次报书面、较全面的情况第三次形成综合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续报。

    3.3.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区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区教育体育局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区政府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要逐级每日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区政府

    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IV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区教育体育局区教育体育局要逐级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区政府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正确处置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区政府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

    学校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工作处置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时上报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区长。

    3.3.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体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IV级一Ⅰ级。

    4.1一般事件(IV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IV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IV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l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4.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l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5.1  一般事件(IV级)

(1)教育体育局分管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事发地学校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将事故灾情向委、政府及市教育体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提供关于事件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6)会同区级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控网络信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7)总结事件的教训,推广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

5.2  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在级应急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的指挥决策下,做好现场处置工作的任务分配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好任务

    (2)控制事态的发展趋势,防止连锁反应事件发生,避免事态升级和复杂化。

    (3)严格控制事件报道的审批,加强网络和手机短信管理,有力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权。

    (4)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1火灾事故

    6.1.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ll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6.1.2应对措施

    (1)保卫工作人员或现场教师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同时拨打火警电话ll9或110。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6.I.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6.2交通事故

    6.2.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Il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不在现场,应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6.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职工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

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6.2.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6.3溺水事故

    6.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6.3.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的救助,避免

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6.3.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6.4拥挤踩踏事故

6.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ll0、12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6.4.2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6.4.3善后工作

    学校要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6.5建筑物倒塌事故

    6.5.1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6.5.2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

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

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6.5.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6煤气中毒事故

    6.6.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迅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6.6.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6.3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最新情况。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6.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6.7.1报警、报告

    学校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时,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ll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6.7.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6.7.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6.8校园爆炸事故

6.8.1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教育体育局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6.8.2应对措施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

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l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8.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6.9.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6.9.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区教育体育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区教育体育局接报后立即环保部门报告。

    6.9.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6.10 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6.10.1报告

    发生断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同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6.10.2应对措施

    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10.3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6.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6.11.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取得安全保卫援助。

    6.11.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区教育体育局、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11.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当地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6.12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6.12.1报告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

  6.12.2应对措施

  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12.3善后工作

  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

  尽快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6.13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6.13.1报警、报告

    学校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并拨打110、120。

    6.13.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6.13.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7善后与恢复

    7.1教育体育局

    要协调好事发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各级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8应急保障

    8.1信息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8.2物资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

    8.3资金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

    8.4人员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工作。

    8.5培训演练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9附则

    9.1本预案是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处置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区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9.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9.3本预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4以下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程序按照总体预案有关程序执行。

 

 

 

 

 

 

 

 

第二部分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节  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倒塌或突发性危房倒塌伤害事故;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重大安全事故;传染性疾病爆发流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应急速度,确保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2、贯彻“沉着应付、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方针,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师生安全。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组织召开处理。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管制和秩序的维护;在事件处置工作完后,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损失和影响。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研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党委办公室主任、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写出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对事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二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区各级各类些小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学校供水安全,最大限度较少水旱灾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隆阳区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的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变单一抗旱为全面抗旱,防汛抗旱并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防汛抗旱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对本区内学校防汛抗旱防止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水旱灾害。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但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但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职责: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监测掌握全区各学校的旱情、灾情,指导、督促各学校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各学校防御洪水方案。

区教育体育局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防指中心决定,协调各部门应对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收集分析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应急处理信息;承办区教育体育局防指中心日常工作;参与其他自然灾害的抗灾救家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现场核查灾情,负责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对旱区实施送水,对涝区组织排水,完成应急抢险任务。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维护学校抢险救灾秩序,组织师生从危险地区撤离和转移,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水旱灾区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师发展中心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准确及时地报道各校防汛抗旱动态和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分管计财股副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所需经费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做好恢复教学和重建学校等善后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对防汛抗旱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问责。

六、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广泛开展防汛抗旱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抢险抗洪救灾能力。

3、做好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做好汛情、旱情预测,及时做好防汛抗旱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中心制定,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安全事故,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暴力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校园周边安全事件基本预案》的规定,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处置的重大校园周边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对学校进行大规模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突发暴力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在区教育体育局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有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

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体育系统稳定与安全。

3、遵循法律原则

在处置突发暴力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党专职副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职责: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负责指挥、协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派人参与现场指挥,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传达有关指令和组织落实。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收集、整理重大道路交通事件的发展和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指令和决定及时传达;随时向市教育体育局、区委、区政府通报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挥和支援;协调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源,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迅速调集本校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区教育体育系统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管制和秩序的维护;在突发暴力事件处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突发暴力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材料;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

4)后勤保障组

 长: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保证好突发暴力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的一切物资。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党办主任、人事股股长、

主要职责: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处置工作保障

1、日常防范

1)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

2)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3)对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4)加强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突发暴力的常识,广泛调动师生参与防范突发暴力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2、制定预案和培训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处置校园周边安全事故的工作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增强防范突发暴力实战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害的预防、抗御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证地震应急工作有效进行,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1、防震减灾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经常持久,科学求实”的原则,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防灾意识。

    2、救灾工作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稳定教学、重建校园”的方针,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加强学校管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确保师生安全。

    3、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各行动小组要听从应急指挥中心的调动和指挥。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习,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党专职副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前方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由五个工作组组成:

1、前方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现场处置组、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灾区进行灾情调查,认真统计有关数据,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经济损失评估的有关工作。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必要的防护措施,维护校园教学秩序,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2、后方指挥部

指挥长:党专职副书记

 员: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责任问责组

1)后勤保障组

 长:党专职副书记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防震抗灾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置工作。

2)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3)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五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及校园网络安全有效控制,防治事故的蔓延扩大,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妥善应对处置校园计算机网络突发事件,保障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隆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适用和废弃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及其他性质比较严重,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校园网络正常运行或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以保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完善学校校园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及校园网络安全事故应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情况调查并上报,做好稳定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遇有危机学生的化学品险情时,及时组织指挥人员疏散、撤离;督促各校处置各类危害校园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理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及校园网络安全事件;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及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及时控制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查找校园网络运行异常的原因,恢复网络正常运行。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教职工、学生的疏散工作及周围物资的转移;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处置各类危害校园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育教师发展中心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清除网络不良信息的报道工作并确保其客观、真实。

4)后勤保障组

 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和网络设备,配合家属做好善后处理。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分管计财股的副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对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或处置影响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造成其他伤害的,依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火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各种火灾的发生,把各种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消防法》要求,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类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防火工作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扑救;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火灾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职责:研究制定应对我系统火灾事件的救援方案;负责指挥本系统较大以上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一般火灾的应对工作;承办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指挥中心决定,协调和调动有关单位应对火灾事故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承但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火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火灾、现场人员的搜救及抢险和消防措施。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教职工、学生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研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信息收集、通报及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分管计财股的副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处置火灾时所需经费,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保证扑救火灾时扑火物资的供应,做好事故后处置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应急预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节  重大道路交通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件的能力,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及时、高效、稳妥的处置各类重大道路交通事件,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要求,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发生团体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学校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因道路损毁或其他原因,区乡(镇)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的道路交通事件,本预案立即启动。

四、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件的能力。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重大道路交通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职责:重大道路交通事件一旦发生,组织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调集和组织应急人员,物资和设备,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及时掌握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决定现场紧急处理措施和手段;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事件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协调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好事件调查,组织有关善后处理,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稳定。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下设办公室职责:收集、整理重大道路交通事件的发展和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指挥中心指令和决定及时传达;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挥和支援;协调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临时会议,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交通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

重大道路交通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现场处置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负责现场管制和交通秩序维护;配合各应急部门负责道路抢险、保通和人员物资运送。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管制和秩序的维护。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育教师发展中心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信息收集、通报及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党书记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安抚受灾、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因现场处置需要,调集物资和设备。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党办主任、人事股股长、

主要职责: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应急预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八节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章编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隆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2、各学校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园内水灾、火灾、爆炸性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等“次生灾害”潜在威胁和影响范围内所构成的灾害和诱发因素,对地质性灾害检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制定地质性灾害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3、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党专职副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部门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配合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检查、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责实施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示和命令,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及上报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发展建设规划股股长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害,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腐蚀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疏散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宣传报道组

 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成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分管计财股的副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要做好事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依照《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附则

1、本预案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节  群体性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控制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中、小学、幼儿园突然发生的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身心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包括:

1、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2、学校、幼儿园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死亡5人或5人以上。

4、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在一定时间段传染宾病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对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别管理

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群体性中毒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区教育体育局对本区的学校的群体性中毒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把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较少全体性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但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但任,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处理学校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的相关工作,做好事件处置及信息总和上报。

重大群体性中毒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员: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

主要职责:做好事件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监控险情,维护校园稳定;排除险情,抢救伤员等工作。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管制和秩序的维护;在事件处置工作完后,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损失和影响。

((3)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研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督导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物资保障,协调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写出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对事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六、事故应急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体育局、当地卫生部门报告,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1)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或诊所,无交通工具的可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2)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存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饮处。

3)追回已出售或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的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4)与中毒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况。

5)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

七、附则

1、与本预案相关的应急预案为《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节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知道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指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体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隆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事物中毒、集体活动、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程度分为三等,其中:一个学校师生伤亡3人以内为一般突发事件;3人以上10人以内为重大突发事件;10人以上为特大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教育体育局对本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长由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和其他局班子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入紧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指挥中心在总指挥长的亲自指挥下,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有效的开展。主要职责如下:

1、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落实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记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体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式,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时间事件的对策。

3、指导、落实并督促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4、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电话:2122934、2130268   传真:2149986)。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长: 分管基教的副局长

 员:基教股、人事股股长、党办主任、安全稳定股股长

2)学校教育教学维持秩序组

 长:基教股股长

 员:安全稳定股、基教股工作人员

3)后勤保障组

 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

 员:计财股股长、计财股工作人员、基教股工作人员

4)宣传报道组

 长:分管教研的副局长

 员:教育教师发展中心人员、督导室工作人员

5)事故责任问责组

 长:区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员:计财股股长

主要职责: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写出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对事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来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安排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人检查,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六、附则

1、预案由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2、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节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校(园)长统一领导、分管校(园)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三)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要建立有关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坚持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极力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州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省级政府认定的其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州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师生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救助体系

(一)区教育体育局成立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挥: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  区教育体育局专职副书记

  隆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员: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校长。

  责:

1、启动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6、向区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办公室、现场控制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信息资料小组。

(二)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由总指挥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组成,其职责是: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它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追究责任。

2、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办由李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办主任和学校校长任副主任,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组的有关工作。

3、现场控制小组(设在基教股、安全稳定股、营养办、学校办公室)

 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基教股负责人、安全稳定股负责人、营养办负责人、学校校长

 员:相关股室人员

 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协调医院的救助工作,排查受伤害人员,组织力量将受伤害人员送往医院救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接待受伤害人员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协助公安等部门组织疏散群众,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调查事故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6)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调整学校教学时间的决定。

4、后勤保障小组(设在计财股、学校财务室)

 长:区教育体育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

副组长:计财股负责任、学校校长

 员:相关股室人员

 能: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交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设在行政办)

 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行政办负责人、学校校长

 员:相关股室人员

 责:

1)事故过程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及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3)积极妥善做好媒体采访报道工作。

(三)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当学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市政府、教育体育局有关指示。

(四)应急指挥部相关信息

隆阳区教育体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办(隆阳区团结路,杏花小区旁)

邮编:678000

电话:0875—2122934    0875—2149986

四、运行体系

(一)监测

学校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所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

(四)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五)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及教育体育局报告;同时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各级学校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害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报告的信息尽可能有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隆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投诉举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对学校及相关人员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

0875—2122934   0875—2149986

(八)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及时通报情况。

通报方式:区教育体育局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隆阳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事故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的,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响应措施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有关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剧,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经报请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五)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区教育体育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教育体育局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终结由区教育体育局作出;教育体育局应急指挥部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继续进行监督,及时跟踪整改情况;汇总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各学校要按照所发生事故等级做好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参保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体育局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教育体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体育局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措施,会同卫生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区教育体育局每年预算安排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20万元。学校要从有限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教育体育局向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根弦。

八、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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