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预警信息
- 索引号
- 01525688-5/202309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8
学校是社会高度关注场所,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社会影响较大。隆阳区近几年曾发生多起集体单位食堂(如学校)、食品摊位等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鉴于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已全面开学,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各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与处置, 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的储备工作,及时培训应急队员,做到预案、人员、物资三到位,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能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学校利用宣传广播、主题班会等加强学生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告诫学生不要采食不明野果如蓖麻籽、桐油果及购买学校周边不卫生摊贩食品等。
四、及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学校食堂的各种餐(食)具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蓄水池要规范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物存储设施的卫生清理,加工食品应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剩余食物规范存储,按规定学校食堂不得提供四季豆、野生菌、发芽马铃薯、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学校食堂需设置三防设施(防鼠、防蝇、防尘),每餐按菜谱进行48小时留样。所有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近期有呕吐、腹泻症状,或身上化脓性伤口的工作人员应暂停上岗。
五、学校食堂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四肢麻木、出冷汗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