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11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1-05
各二级部门: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市、区政府办要求,结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2〕37号 )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分局细化制定了《隆阳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责任表》《隆阳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试行)》,请各牵头部门对照责任表、公开目录任务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隆阳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责任表》任务分工,及时开展季度自检自查工作,2022年第三季度自检自查报告于11月7日17:00前通过即时通讯报新闻宣传群。
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隆阳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试行)》任务分工定期更新涉及维护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各负责栏目保障每季度更新一次,政务公开信息上传方式参照《政务公开信息操作流程》。
三、请警令部(综合、新闻各报送1名)、政治处、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各报送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于11月7日17:00前通过即时通讯报新闻宣传群。
附件:1.隆阳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责任表
2.隆阳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试行)
3.政务公开信息操作流程
4.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