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工作流程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2-111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1-10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部署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启动户口迁移 “跨省通办”, 纵深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全力推进高频户政业务“跨省通办”。
一、适用事项
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二、应用场景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二)准予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在业务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迁入证明》,通过政务微信或电话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及时开展迁出登记工作。
(三)迁出登记。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打印《户口迁移证》,通过政务微信或电话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迁入手续。
(四)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通过备案系统进行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持迁出地《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