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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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37个,其中:2023年底前完成15个,2024年底前完成6个,2025年底前完成16个。截止目前已完成2023年整改任务15个,其中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12个,完成整改正在开展区级验收3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

(该方面共涉及问题15个,2023年需完成6个,已完成整改6个;2024年完成4个;2025年完成5个。)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牢排头兵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截止10月份召开区委常委会10次。目前区委办、区政府办正在收集材料,预计在10月底完成整改及验收。

(二)城镇“两污”治理工作谋划不足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成果编制并按程序上报市级审查。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修编等工作。

(三)污水管网建设滞后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经对接市局计划实施56条市政道路,目前已完工55条,正在推进1条;二是保山中心城区城中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共涉及5个街道、45个社区、227个板块,永昌街道王家庄117板块、杏花小区118板块,九隆街道南苑小区35号板块、兰城街道栗子园社区101板块4个试点主支管已全部完工。项目整体累计开工224个板块,完工198个板块,主支管网完成168.9千米;三是市政道路清淤初步完成,已对23条市政道路完成清淤检测,进入常态化管护阶段。四是谋划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争取专债2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等待上级审批。

(四)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4630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2022年12月12日经市政府同意将马鞍山、满子山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治理完工时间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现正在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按方案完成投资约32.5%。

(五)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未做到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51231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马鞍山、满子山白云岩矿历史遗留矿山周边还有老光山、小平山历史遗留矿山,老牛圈、牛尾巴历史遗留矿山,均已全部纳入历史遗留矿山。现已完成老牛圈、牛尾巴历史遗留矿山“一矿一策”方案编制,并通过市级评审,准备施工。二是对隆阳区西邑乡王寨穆家河石场灰岩矿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9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整改验收。

(六)生态保护红线内石场生态修复滞后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已完成保盈金属硅有限公司麻山硅石矿场和芭蕉林河石场生态修复工作方案。二是正在编制隆阳区过期及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督促矿业权人严格按照“一矿一策”方案实施恢复治理。

(七)践行“一线工作法”不到位

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及时调整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区、乡、村三级河长调整,充实完善了城市河道由区级河长担任,全区共设立河长524人,强化了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运用“河掌云APP”提升河长巡河效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巡河16604次,各级河长均已达标。二是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东河卫士志愿服务”,截至目前共参与19837人次、投入机械470台次、清理长度790公里、垃圾2357吨、淤泥5012吨。三是完成了东河干流清淤疏浚30km、清淤48万m³,支流清淤66条、179km、清淤38万m³。

(八)“清四乱”行动落实不到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新排查整改完成乱堆问题2件(潞江镇1个、芒宽乡1个)。二是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起。三是常态化开展巡查,每周对澜沧江流域开展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完成高黎贡山智慧防控建设项目。完成瞭望塔建设6个。协调区级资金78万元,中央资金118万元,用于采购防火机具装备,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分两批下发各乡镇风力灭火机217台、动力喷水灭火机39台、油锯200台、电动喷雾器60台、背负式水枪168台、组合工具168台。同时对专业队伍开展培训,逐步解决培训及装备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发现和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完成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清单、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等数据汇总工作,并提交省级验收。

(十)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力度不够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截止目前,全区共实施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100个(其中:2021年15个,2022年20个,2023年46个)。2023年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46个(其中:工程治理3个,绿化修复9个,自然修复24个)。根据2023年8月25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保自规发〔2023〕162号),2023年-2025年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为123个(其中:2023年45个、2024年55个、2025年23个)。按照市级下达任务,现阶段生态修复任务已完成。

(十一)“一矿一策”修复治理工作办法不多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在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一矿一策”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的同时,加强与农、林、水等部分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征求部门意见,确保生态修复治理措施合理性。

(十二)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未完成

具体问题:2017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分公司等4家企业搬迁滞后问题。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截止目前,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厂易地建设项目用地已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已取得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已取得用地规划条件,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立项批复,隆阳区人民政府正在办理土地挂牌出让手续,香料烟公司正在组织开展晾晒烟加工关键技术及工艺流程研究攻关。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香料烟公司加工厂易地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施工用水、用电、道路等保障工作,服务好项目建设,力争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前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基本建成,2025年全面投入使用,完成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厂易地建设项目。截止目前,项目供地挂牌材料已上报,目前保山机场确认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已挂牌出让,预计9月10日签土地出让合同。力争项目年内开工建设。黎明酱园有限责任公司的搬迁问题,我局已请求隆阳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将黎明酱园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整改完成,给予原址生产无需异地搬迁,并给予销号。8月4日已通过市局验收,下一步继续完善痕迹材料。

(十三)隆阳区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未完成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2023年4月18日到双友钢铁实地考察,目前企业现状为三座高炉已经拆除一座(1080立方米),剩余两座(630立方米和450立方米)中,450立方米高炉正在停炉检修。两座60吨转炉均正常运行,1号转炉用于铁水提钒,2号转炉用于粗钢冶炼。从实际情况来看,双友钢铁现有的高炉所能提供的铁水不足以支撑两座转炉同时开展粗钢冶炼,其中一座转炉只能闲置停炉或另作他用。

(十四)隆阳区黑臭水体整治有反弹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制定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三条轻度黑臭水体“一河一策”;二是已开展易畴河、红花河河底治理工程;三是已启动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排查及周边错混接点改造。目前排查发现72个点位问题,完成51个。

(十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2022年12月底发布实施《保山市隆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期内共规划地热空白区新设勘查规划区12个、地热规划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6个。二是将6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和6个开采规划区块纳入2023年度出让计划,该出让计划已通过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出让计划上报所需地质环境调查影响评价报告,其中5个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已组织涉及部门和专家对矿区与基本农田重叠部分进行踏勘论证。待所有报告通过评审后及时上报市局并配合市局做好出让工作。目前已完整改及区级验收。

二、筑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有差距

(该方面共涉问题4个,2023年已完成整改1个;2025年完成3个。)

(十六)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以外其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促保护。2022年以来,区级总林长先后到高黎贡山、香柏场等自然保护地巡林6次,发现、交办解决问题15个。二是以生态修复为抓手促保护。紧盯高黎贡山地区保护范围实施生态修复项目1.6万亩、森林抚育3.763万亩。区级领导带头开展义务植树增绿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植树活动6次,植树40亩、3000余株。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为抓手促保护。统筹处理好自然保护地开发与保护,对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云南保山香柏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云南保山博南古道省级风景名胜区、云南保山古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优化调整,确定保护面积61864.68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76%。

(十七)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规划总体规划延滞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整改时限:202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20251231日前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已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国家公园范围划定、边界校核和综合科学考察等工作;2023年9月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拟建区矛盾冲突调查核实工作。开展调查结果隆阳片区范围新增加面积1019.594公顷,根据核查要求分为三类矛盾问题:一是其他(权属为国有的面积合计152.6876公顷,其中代管国有林22.6825公顷,国有林64.9166公顷,国有林边界争议50.3829公顷,国有责任山14.7056公顷);二是集体林849.9977公顷,(即总规内集体林起源为天然的836.1597公顷、人工的13.838公顷、涉及2943户、11041人);三是一般耕地16.9087公顷(即总规内农地涉及136户、594人)。处置意见和建议:一是将集体林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完善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二是采取政府赎买的方式购买集体权属的林地、农地;三是完善社区共管机制。

(十八)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有差距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依据《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超大型自然保护区管护点配置数量为20-50个”,目前保山段管护点已建有62个,达到了规范标准,其中隆阳段已建31个。2023年投入150万元完成平安寨、黎山洼、烂荞地三个管护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投入24万元完成酒房至田头寨林区道路挡土墙建设。三是根据《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在130名护林员中招聘了10名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的护林员充实到管护站辅助管理,分别是芒宽站2名,百花岭站3名,赛格站2名,坝湾站3名,并于2023年1月1日签订了聘用合同。

(十九)高黎贡山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市、区同心同向发力,正稳步推进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市、区相继出台了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及水质达标、清淤、排污、防洪、岸线管控等多项专项技术方案,明确了近、中、远三期目标,提出了6个方面42条措施。截至目前,42项措施已完成32项,其余10项正在有序推进,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启动重点项目14个,总投资49.7亿元,已完成投资28.9亿元。2023年1-5月,东河流域沙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叠水河桥断面平均水质类别为Ⅳ类,石龙坪桥断面平均水质类别为Ⅳ类。二是开展高黎贡山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潞江、芒宽周边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经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为九隆酵母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现已责令停产。原东风糖厂内塑胶筐厂未按环保要求收集过滤排放废气、未开展环评验收两项违法行为,执法工作人员已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尽快开展环评验收工作。

三、城镇“两污”设施建设管理短板明显

(该方面共涉问题7个,2023年需完成4个,已完成整改4个4;2025年完成3个。)

(二十)泸腾公路腾越隧道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施工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46.7万元;对该公司未按照云环审〔2022〕1-29号要求“弃渣必须先期建设拦挡墙,不得顺坡和沿水体倾倒”,隧道口弃渣场未设置截排水沟,雨水冲刷弃渣进入外环境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43.8万元;罚款合计90.5万元。加强对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培训,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

(二十一)全市城镇污水收集率较低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保山中心城区城中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共涉及5个街道、45个社区、227个板块,永昌街道王家庄117板块、杏花小区118板块,九隆街道南苑小区35号板块、兰城街道栗子园社区101板块4个试点主支管已全部完工。227个城中村板块中,目前开工227个,完工203个,累计完成主、支管网铺设170.5千米;二是加强第一、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三污厂运营管理体系、应急体系,加强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积累运营管理经营,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排放。

(二十二)保山市垃圾填埋场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不严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预计在11月底开展区级验收。

一是保山永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接完成排污许可证延续相关事宜。二是已对保山永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督促指导,现正在逐级申请资金,2023年12月底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排水在线监测设备,认真开展自动监测,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水监测达到要求。

(二十三)垃圾分类工作有待加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预计在11月底开展区级验收

一是保山中心城区770个居民小区已完成四分类垃圾桶覆盖75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97.40%;在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社区、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投放四分类垃圾桶440组1760个,分类果皮箱2392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机构投放四分类垃圾设施400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目前在蒲缥镇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日的餐厨垃圾应急处理设备一套,用于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三是加强保山中心城区垃圾运输处置力度,提高垃圾收运能力,确保保山中心城区垃圾应收尽收,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障;进厂垃圾焚烧率、无害化处理达100%。

(二十四)“两污”治理项目历史欠账多、资金缺口大的情况仍未改变,工作滞后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预计在12月初开展区级验收

截止目前已到位第2个项目专债资金5.3亿元,其余正在争取过程中。

(二十五)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低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依托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一期),目前PPP项目可研调整正在报上级审批,垃圾中转站设备正在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二是全区15个乡(镇)镇区和村庄均配置必要的公共垃圾收运设施(垃圾车、转运站或垃圾箱、房、桶等)截止目前:5个乡镇实现与城市共享处理,6个乡镇建成带尾气处理的无害化焚烧设施,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全区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0%,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51.48%。

(二十六)保山市镇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不足。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积极督促保山城投公司、保山清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依托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建设,逐步完善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止目前,全区实现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73.33%。二是结合隆阳区坝区、山区发展实际,15个乡镇中共有芒宽、水寨、瓦渡、西邑、杨柳、金鸡、蒲缥、潞江、辛街、汉庄、丙麻等11个集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城乡一体化处理,实现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73.33%。

四、一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较多

(该方面共涉问题11个,2023年已完成整改4个;2024年完成2个;2025年完成5个。)

(二十七)隆阳区东河叠水河桥、腾冲市桥头断面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市、区同心同向发力,正稳步推进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市、区相继出台了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及水质达标、清淤、排污、防洪、岸线管控等多项专项技术方案,明确了近、中、远三期目标,提出了6个方面42条措施。截至目前,42项措施已完成37项,其余5项正在有序推进,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启动重点项目14个,总投资49.7亿元,已完成投资28.9亿元。2023年1-5月,东河流域叠水河桥断面平均水质类别为Ⅳ类,总磷平均浓度为0.13毫克每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二十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隐患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编制了《保山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北庙水库)pH值超标原因调查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影响评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纳入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库,项目正有序推进中。2023年6月6日,省评估中心技术人员、第三方监测公司、板桥镇和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工作人员对北庙水库监测点位进行了现场确定。二是2023年5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关于开展保山市北庙水库pH值超标原因分析及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拟定了北庙水库及主要入湖河流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查找北庙水库pH值超标原因,提出相关保护治理对策。经对接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其所开展北庙水库所有监测数据均可共享。三是2023年9月22日在隆阳区白庙水库开展地市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二十九)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全区尾矿库7座;生产2座(保山金厂河矿业有限公司毛草坝尾矿库、保山永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停产的3座(保山市珑阳众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椅子山尾矿库、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坪铅锌矿尾矿库(干堆库)、云南正耀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隆阳区黄家地金矿尾矿库);停建1座(保山沙河金宝铜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关闭1座(保山沙河金宝铜矿有限公司尾矿库老库)。2023年6月15通过对以上7家企业开展区级验收。

(三十)现有医废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不足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区发展改革局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加快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程,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一是跟踪督促项目业主合理安排各项前期手续报批时间,定期跟踪项目前期手续报批进展,及时掌握企业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统筹协调区级责任部门及时解决困难,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帮助协调瓦渡乡人民政府配合瑞源环保公司完成征地、地勘等相关工作。三是发挥隆阳区跨部门项目攻坚专班作用,积极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土地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目前,保山市四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环评、水保、土地预审、航空限高、初设评审等手续已办理完成;目前正在准备土地报批要件,待获得土地批复后尽快开展施工图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

(三十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问题较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对该公司涉嫌违反超标排污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25.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该公司分析排查焚烧设施监测因子超标原因,采取可行措施,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上报省监测中心。该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如数缴纳了25.0万元罚款。

(三十二)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全区已有502家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每月在“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信息平台”上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数据填报。二是严格进行分类管理处置,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三是瓦马卫生院、杨柳卫生院、汶上卫生院、水寨卫生院计划重新改造医疗废物暂存间,延缓医疗废物及时处置的要求将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协商。四是2023年1月1日至6月10日,共出动监督员416人次,车辆101辆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55户次,针对存在问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52份。

(三十三)工贸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明显

牵头单位:保山产业园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5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作为保山产业园污水收集、投资、运营和管理的主体部门,负责保山产业园区污水特许经营权和收益工作。经与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落实,目前产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遵循分片、分区收集的原则,符合问题描述中说的污水收集率低的处理厂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容量为15000吨/天,目前日处理量仅有3000多吨,利用率仅有20%。经与园区了解,目前保山隆基以及通威二期(施工中)还未接入,导致目前污水利用率低,加之待后期隆基硅(日产6000吨污水)和通威二期(日产3500吨污水)能够接入,目前面临的污水收集率低、有效负荷低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三十四)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隆阳分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2023年6月5日,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提升了企业及群众守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污染源日常监管和环境信访投诉,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口等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检查企业66家。三是截至10月份共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1份,处罚金额191万。

(三十五)咖啡鲜果脱壳废水直排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企业采取干法、半干法加工,不产生废水,杜绝排放问题。农户逐步从水洗法加工转变为干法加工,减少废水排放。二是加快标准化鲜果处理厂建设进度,建设咖啡废水处理设施,让废水排放达标。在潞江镇、芒宽乡咖啡主产区规划建设5个鲜果处理加工厂,目前建设情况为:潞江镇新寨村年产能8000吨标准化咖啡初加工厂已建设完成,本采摘季可投入使用;赧亢村日产能50吨的咖啡鲜果处理厂目前已完成建设量的50%,预计12月底可完成并投入使用;辛家山日产能20吨鲜果处理厂目前正在加速建设中,计划在12月底投入生产;芒宽乡新光村日产能50吨的鲜果处理厂正在施工中,11月初设备入场,11月底投入生产;丛岗村鲜果处理厂已完成选址、用地手续等工作,已对场地进行杂物清除、平整工作,计划2024年4月份前完工。以上处理厂的建成可达年处理鲜果4万吨以上。

(三十六)水产养殖水平低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41231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正在开展区级验收

一是经普查,东河流域共有池塘养殖户154户,涉及面积1540亩。二是已向上争取到171万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2023年计划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实验示范3000亩,面积已落实,鱼苗投放工作已结束,做好终端管理。三是对流域内的水产养殖户实施技术培训全覆盖。2023年以来,开展绿色健康养殖培训6期,培训300人次。四是流域内154户池塘养殖户已完成尾水综合治理。

(三十七)东河流域池塘水产养殖户未完成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31231日前,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一是东河流域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主要由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完成,三池两坝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技术资金的投入,建造成本约在1万元/亩,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并已对完成尾水设施建设的开展分期分批检查验收。二是2022年11月省环保督察后隆阳区加大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力度,对流域内154户池塘养殖尾水进行综合治理,截止2023年6月20日已全部完成,其中:通过建成“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及三池间的隔离坝)治理20户,进生态功能区生物治理、循环利用的87户,取缔或转型47户。三是以养殖池塘为重点,不断调优主要养殖品种结构比例,积极探索流域内养殖尾水排放生态处理模式,抓实"五减、五增、六抓"工作措施,努力提高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平。




隆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