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1年 11月至 2022年 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1-120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格调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2-09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1年 11月至 2022年 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冬季非居民用气上游价格上涨,需要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 进行联动调整。鉴于保山新的配气价格标准未出台,对 2021 年11 月-2022 年 3 月非居民用气配气环节价格暂时维持云价价格(2017)108 号文件标准。根据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 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结算量,经过测算,对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市、龙陵县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3 月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3 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 0.69 元/立方米,联动后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26 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61元/立方米,联动后的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18 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55 元/立方米,联动后的龙陵县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12 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三、其他事宜
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