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 索引号
- 01525722-0-03_G/2018-020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格调控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03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15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我省天然气管输气和配气价格改革,按照与改革方向相衔接的原则,统筹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自2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1元/立方米下调为2.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