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公示: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评估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2-102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态进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0-21
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6月6日14时23分许,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在进行板桥镇邱家河水库配套工程冲砂井施工作业时发生了一起2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9.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工作,于2021年8月3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组织成立了“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2年9月1日,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任评估组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李**、张**及区应急局执法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明确评估对象为隆阳区水务局、板桥镇人民政府、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隆阳区水务局、板桥镇政府、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帐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工作成效。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翻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参阅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检查等文件资料,明确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一)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已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收缴。
(二)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行政处罚,已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收缴。
2.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行政处罚,已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收缴。
3.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隆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夏**行政处罚,已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收缴。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06”窒息事故发生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同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及时对事故现场及施工现场增设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组织劳务从业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施工现场规章纪律、消防、机械设备使用操作、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方面开展全面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对邱家河水库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开展全面安全巡视检查,分部分项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区水务局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力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40)文件精神。加强对水利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做好有限空间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审批作业常态化工作。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区水务局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各工程建设管理局、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隆阳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特种设备、水库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利施工项目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作业区域,供水管道、排水沟等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工程、隧道、涵洞、污水池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作业区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整治。
3.加强监管,改善提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要求水利系统各单位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细化和补充,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执法力度,夯实参建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参建各单位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障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板桥镇人民政府
事故发生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6.06”事故开展防范和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及时召开了由驻板单位负责人、31个村(社区)村组干部、全体干部职工、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事故通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二是部门联动抓落实。以有限空间普查工作为契机,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学校、在建工地、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摸排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涉及企业必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培训取证工作,提升专职安全员业务检查能力。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库塘沟坝渠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辖区内6座小(二)型水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市区“百日攻坚”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板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板桥镇生产安全“百日攻坚”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三是严格执法,排查隐患。围绕有限空间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救援装备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和有限空间督查检查,对有限空间和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通过复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四是汲取教训,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板桥镇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制定了《板桥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并要求各部门、驻板单位、村(社区)、企业不断加大宣传及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杜绝因工作疏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通过评估,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能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但因邱家河水库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验收的特殊性,建设单位已经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并移交保山市隆阳区水源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目前部分水利工程设施未验收,部分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区水务局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邱家河水库管理各单位各司其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6.06”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教育警示、增设警示标牌,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对象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