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公示: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31229-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态进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2-29
2022年4月4日9时50分许,在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内部建设分选大棚进行地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3.1713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工作,2022年6月7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11月21日,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旭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建武及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明确评估对象为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监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各责任单位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帐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现场、实地问询、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查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参阅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检查等文件资料,明确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一)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
械伤害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1.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履行完毕。
2.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履行完毕。
3.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履行完毕。
(二)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
械伤害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分选大棚利旧搬迁投资项目项目经理何*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何*已于2022年9月30日履行完毕。
2.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分选大棚利旧搬迁投资项目技术负责人农**罚款人民币18000.00(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农**已于2022年9月30日履行完毕。
3.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分选大棚利旧搬迁投资项目现场负责人田**罚款人民币18000.00(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田**已于2022年9月30日履行完毕。
4.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分选大棚利旧搬迁投资项目专职安全员王**罚款人民币1500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王**已于2022年9月30日履行完毕。
5.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罚款人民币48000.00(大写: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郭**已于2022年7月21日履行完毕。
6.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罚款人民币18000.00(大写:壹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赵**已于2022年7月21日履行完毕。
7.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局给予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员翁**罚款人民币9600.00(大写: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翁**已于2022年7月14日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4.04”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四川核源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公司及项目部对于“4.04机械伤害事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一线安全管理监管力量,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切实提高公司事故防范能力;二是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施工现场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防控,抓住施工关键点,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针对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审批报备管理,完善了施工中的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三是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了项目部质安部,配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持续地检查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分级分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腾冲县腾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及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第一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后续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的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现场安全监理技能水平,做到监理部人员人人管安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人,人人尽职尽责,做到安全无死角、无遗漏;二是建立现场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清单台账,发现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四定”整改;三是在现场监理过程中,做到安全第一,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检自查。质量验收过程中,以安全作业为前提条件,未满足安全作业条,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四是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三)保山市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公司妥善处理死者善后赔偿事宜,努力为伤者提供医疗救护,积极配合政府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宝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接到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通知,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搬迁。由于搬迁厂址位置以及新厂址选址未确定,2022年4月4日公司泵车在复烤厂工地现场发生意外机械伤人事故后,公司立即对外宣布从停止所有生产作业,公司因生产经营原因至今处于停业状态。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4.04”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对象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