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情况: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核查情况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31115-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态进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1
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核查情况
一、公司违法情况调查
2023年8月21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到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限空间作业未向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委会实施“三报备”;二是沉淀池围栏损坏未及时更换;三是1-2号生产线操作间未配备灭火器,搅拌机车间灭火器配备两个但均已过期;四是油库外侧及储物间杂物乱堆乱放,有大量塑料制品等可燃物;五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内填写进入空间不规范,未填写具体操作地点;六是作业人员进入搅拌机车间未佩戴安全帽等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针对存在问题区应急局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份〔(隆)应急现记〔2023〕20号)〕。2023年8月22日,经区应急局研究决定,对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8月23日,区应急局邀请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专家再次到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1-2号生产线操作间未配备灭火器,搅拌机车间灭火器已过期、损坏;2.油库外侧及储物间有大量塑料制品及纸盒等可燃物;3.加油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体静电释放桩、静电接地报警失效;二是加油区旁应急物资柜上锁;三是加油机电源线穿管不全;四是油泵未设置急停按钮;五是加油枪未设置拉断阀;六是油罐区、加油区未设置禁火区。针对存在问题区应急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隆)应急责改〔2023〕07号)〕。
经依法调查查明,2023年8月21日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查实,该公司1-2号生产线操作间未配备灭火器,搅拌机车间灭火器已过期、损坏;油库外侧及储物间有大量塑料制品及纸盒等可燃物;作业人员进入搅拌机车间未佩戴安全帽等问题,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违法事实由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询问笔录(3份)、现场照片(8张)等证据证实。
二、公司及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立于2018年5月11日,营业期限:2018年5月11日至2048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02MA6N5M**;注册资本:叁仟肆佰万元整;住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制造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罐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李*,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男,汉族,现年39岁,本科学历,家住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居民身份证号码:533001**6312。
2.张**,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男,彝族,现年37岁,本科学历,家住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居民身份证号码:533001**0038。持保山仁合安全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证号:MJ7862022FZ**,行业类别:工贸行业,准操项目:主要负责人,初领日期:2022-07-06,有效期限:2022-07-06至2025-07-05。
3.李**,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男,汉族,现年37岁,本科学历,家住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居民身份证号码:533022**1432。持保山仁合安全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证号:MJ7862022FZ**,行业类别:工贸行业,准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初领日期:2022-07-01,有效期限:2022-07-01至2025-06-30。
三、对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意见
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2号生产线操作间未配备灭火器,搅拌机车间灭火器已过期、损坏;油库外侧及储物间有大量塑料制品及纸盒等可燃物;作业人员进入搅拌机车间未佩戴安全帽等问题,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第一百零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的规定,建议责令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给予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从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四、下步整改措施
保山瑞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违法案的教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在厂区内扎实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二是对标公司安全评价验收报告认真排查油库及油库周边存在的问题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教育、报备、监护等措施,将责任贯穿于整个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