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司法局关于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试行)》《隆阳区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废止意见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4-4-/2022-1008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复议与应诉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0-08
隆阳区司法局关于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试行)》
《隆阳区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
废止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地方性相关文件,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社会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后拟废止2015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05〕175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的通知》(隆政办发〔2005〕176号)文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废止《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试行)》 《隆阳区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的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
联系人:余波,联系电话:0875-2165521,电子邮箱:lyqxzfyb@163.com。
附件:1.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2.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 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的通知
隆阳区司法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