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镇秋山村宝石山纳入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图斑认定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2-122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2-28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板桥镇秋山村宝石山纳入历史遗留矿山

修复图斑认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 645号),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以下隆阳区板桥镇秋山村宝石山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三十日(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具体矿山图斑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板桥镇秋山村宝石山矿山纳入历史遗留矿山一览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