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19-050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0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云南省地质勘查总公司组织专家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大龙塘普通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大龙塘普通建筑用石料灰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石岩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马湾村银井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1: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大龙塘普通建筑用石料灰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PDF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
附件2: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石岩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
附件3: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马湾村银井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版)
联系人及电话:张勇国 0875-2207162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