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109-00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1-09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度,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下,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并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报告如下:
一、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地方立法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三是配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二、守法普法工作
(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一是实现学法常态化。严格执行《隆阳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的持续性和制度性。同时,在党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例会组织开展政府领导学法、学规章、学文件,切实提高我局领导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注重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专题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丰富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参加涉及自然资源案件现场旁听,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网上观看庭审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制定了我局2022年《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普法计划清单。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法典、宪法等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法治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报刊、网络等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自然资源氛围。四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放大震慑效应,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片、治理一域,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将其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开设了法治专栏并及时更换。三是积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宣传走廊,创新开展宪法法律的宣传工作。通过持续的学习教育,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宣传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参与区委普法办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重点内容并制定专题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学习活动;二是党组专题听取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2022年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四是认真开展主要领导述法工作,按时报送述法报告。
(二)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年内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
(三)自觉接受执法司法监督。针对司法建议书,及时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全面梳理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按照建议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和整改。
(四)按时按质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工作信息。2022年我局及时将市、区法治督查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报送。
四、执法工作
(一)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进行公示。及时上报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落实《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其他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三)配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2022年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积极配合营商办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四)积极配合督查,按时整改。2022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区两级督查,按照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台账,对督查中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进行上报。
(五)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局党组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系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二是积极梳理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形成了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两个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范。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在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充分考虑法定情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公示执法信息,推进阳光行政,在门户网页、信用中国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后台管理系统中进行公示。二是实行全程记录,规范执法过程,做到了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三是加强法制审核,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八)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积极开展2022年案卷评查的自评自查工作,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逐件进行自查自评。二是积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九)积极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4件(其中行政许可112件、行政处罚72件),已全部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十)及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共受理隆阳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7件,已全部办结。
(十一)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2022年我局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工作。
(十二)积极使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系统。2022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相关情况统计表及分析报告均按要求进行报送,并录入系统。
(十三)2022年我局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十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5%以上。2022年我局涉及行政应诉案件,均由领导出庭应诉,应诉率100%。
(十五)按要求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2022年组织47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及时更新系统人员等相关信息,新申领证件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