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101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18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临时用地占用隆阳区河图街道田坝社区村民委员会田坝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9911公顷,其中农用地1.9911公顷(其它农用地1.9911公顷),批准用途为临时工棚。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面积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2023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
三、涉及占用林地的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履行防治义务。
六、按“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