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602-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6-02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2〕598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2月一2023年5月启动并完成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现将隆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公告如下(详见附表),如对公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边界、面积等权利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公告成果予以登簿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正阳北路224号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二楼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联系方式:0875—2209745。
附件:隆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