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惠企政策(1条)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41211-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2-11
(一)认真贯彻执行外来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政策依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外来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教体发〔2020〕171号)。
适用对象:优待对象为位于保山市境内的外来投资企业,非保山市户籍的法定代表人、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子女。符合教育优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
相关标准: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起始年级入学(园),根据按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其子女入学与辖区居民子女入学享有同等待遇;非起始年级由区教体局视公办学校学位空余的具体情况给予保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电话:0875-212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