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助企惠企政策(1条)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41210-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2-10
(一)新成立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及申领电子印章
政策依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严格落实向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公治传〔2022〕855号)。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保公发〔2022〕156号)。
适用对象:隆阳区新成立企业(含外资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可享受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1套3枚,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公章的材质为胶章,在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后,企业可同步免费申领对应的电子印章。
相关标准:免费。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办理机构及电话:
保山鼎安印章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奥新体育城一期134号商铺,法人:张云龙,联系电话:0875-212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