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助企惠企政策(1条)

索引号
01525722-0/20241210-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10

(一)新成立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及申领电子印章

政策依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严格落实向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公治传〔2022〕855号)。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保公发〔2022〕156号)。

适用对象:隆阳区新成立企业(含外资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可享受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1套3枚,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公章的材质为胶章,在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后,企业可同步免费申领对应的电子印章。

相关标准:免费。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办理机构及电话:

保山鼎安印章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奥新体育城一期134号商铺,法人:张云龙,联系电话:0875-212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