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1-1126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1-26
青发〔2021〕112号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街道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万 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爱书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邵元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青华派出所所长
赵国滔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李协凯 青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熊国峰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赵保团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安佑 青华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云 青华中心校校长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普红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督察报告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31日
青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