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test-/2020-0104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8
青华街道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方案
为促进青华街道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隆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教体联〔2019〕4号)精神及要求,结合青华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中心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张国云 青华中心校校长
成 员: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朱云莉 青华中心校教导主任
刘庆霞 青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马淑华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广播员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青华中心学校,负责青华街道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张国云兼任,成员为朱云莉、谭晓丹、马淑华,负责日常工作。
二、达标计划
按照隆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此项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计划于2019年年底完成街道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普及宣传、规范管理、推广普及普通话等,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到2019年底逐步实现“基本普及普通话”目标,更好地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基本消除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自觉讲普通话;二是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三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及主要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至少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四是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应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评估范围
街道辖区内的学校、卫生服务中心、重点企业(含客运站、公交中站)等公共服务行业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等为必查单位,其他部门和行业为抽查单位。
五、评估内容
(一)核心指标。城镇居民、社区居民的普通话普及率,中小学生使用普通话基本情况。
(二)基础指标。(50周岁以下)街道公务员、小学教师、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达标情况。
(三)保障条件。普及普通话的制度建设、工作机构、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语言文字法制宣传、推广普及、文化传承活动的开展情况。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6月—7月)
1. 学习动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域验收标准,充分认识普及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2. 广泛宣传。各单位、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举办以推广普及普通话为主题的墙报、专栏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自检自查阶段。(2019年8-9月)
各单位、社区对照《隆阳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附后)涉及部分,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归类汇总各类评估档案,拟写自评报告,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突出反映本单位、社区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简报、图片、音像资料、2017年以来的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和简报等材料加盖公章报送青华中心学校及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三)申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
街道办将配合区语委办组织评估组对街道的服务窗口、学校、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等进行区级初级验收。
七、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由街道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社区、中心学校、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普通话推广普及和评估验收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根据《隆阳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实现社会用语用字规范。
(四)抓好培训。高度重视普通话培训及水平测试工作,把推广普通话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普通话培训及普通话水平测试,使每一位干部职工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
一是卫生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大厅(站)等服务窗口,要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行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对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和特定岗位人员,明确语言文字应用等级要求,并纳入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为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打好基础;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贯穿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职业技术学校要开展好职高生的普通话达标培训及水平测试工作。
三是街道组织召开启动会,对普通话普及县域验收的宣传及相关工作做安排,要求所有领导干部下载语言扶贫APP,由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统计街道机关有证、无证及不合格人员信息并上报区语委办审核后对无证人员及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围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题型及考试方法(电脑机测)进行,9月初参加考试。
附件: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
附件:
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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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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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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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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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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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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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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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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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可以顺畅交流,相当于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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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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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居民普通话普及率(低水平):可以听懂普通话,但交流不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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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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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可以顺畅交流,相当于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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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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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普通话普及率(低水平):可以听懂普通话,但交流不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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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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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能够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顺畅地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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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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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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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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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公务员(50周岁以下)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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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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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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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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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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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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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广播站广播员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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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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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条件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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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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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县级政府年度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有推行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建立普通话推广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并有效落实;有公务员和公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推广普通话日常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下进行,条件保障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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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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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日常管理,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规定开设并上好写字课、书法课;制定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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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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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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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建立政府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和机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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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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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语言文字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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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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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校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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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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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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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县级党政机关的基本工作语言(会议、公务活动等干部都说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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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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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规范,示范和窗口作用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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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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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学校的基本校园语言(工作、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等正式场合师生都自觉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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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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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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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委和政府把推广普通话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普法宣传中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内容,每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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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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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广播电视、书刊报纸、书报栏等宣传平台日常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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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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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日常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对家长和社会发挥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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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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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核心指标和基础指标的分值按照实际验收的普及率计算。2.“县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应调查16-60岁之间的青壮年非在校师生人群。3. 保障条件得分要达到7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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