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0-01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09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
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隆食安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社区、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实把“一专三员”队伍的作用发挥好,要把预防野生菌中毒事故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认真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
二、广开渠道,强化宣传
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等媒介,在辖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要在集贸市场、学校、主要交通要道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预防野生菌中毒的知识。特别是对“烧熟煮透”“不多菌混吃”“吃菌不饮酒”等正确食用方法进行宣传。要组织人员深入小组宣讲有毒野生菌鉴别常识、正确的加工食用方法、野生菌中毒的症状体征和预防救治措施等有关野生菌中毒防治的知识,告诫人民群众不随意采摘、出售和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采取网格式划分、承诺书签订的方式,不漏一户一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制售野生菌,严禁在会议、宴席、自办家宴等集体用餐活动时提供野生菌。同时,要求餐馆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谨慎加工和销售野生菌,要求居民不采食、售卖或购买食用不认识、不熟悉的野生菌。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预防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值守,规范处置
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在第一时间全力做好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病情严重的要及时组织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不得推诿延误。
附件:青华街道办事处“一专三员”名单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