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社区成立共青团支部委员会的决定
- 索引号
- test-/2018-121204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12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社区
成立共青团支部委员会的决定
各社区党支部: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经青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一、同意成立共青团官田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打渔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沈官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廖官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红花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宋家墩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四方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太平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马官社区支部委员会、共青团祝马社区支部委员会。
二、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做好选举工作。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