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18-1212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12
隆阳区青华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华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青华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青华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22日
青华街道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保山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保河长组发〔2018〕1号)和隆阳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阳区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隆河长组发〔2018〕1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湖长制,着力解决突出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以“河畅、湖清、岸绿、景美”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湖长制,按照“一湖一策”,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分类治理,明确保护治理责任,加大力度,确保我街道湖库保护与治理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深化落实河长制。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湖泊管理保护,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等工作。
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湖泊管理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3. 坚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湖泊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 坚持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泊河流与湖泊自身等各个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切实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5. 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高位推动、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体制,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 坚持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坚持开门治水,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让湖泊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区关爱湖泊、珍惜湖泊、保护湖泊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底前,在街道辖区所有湖泊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起街道、社区二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2018年7月初,完善湖长制工作街道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区级湖长体系,各级逐级制定湖泊名录;7月底前,出台街道实施方案,建立街道、社区级湖长体系,完善湖长制乡级相关制度办法。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湖长体系设置与河长设置充分结合,全面建立街道、社区二级湖长体系。在青华海湖泊设街道级湖长。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社区级湖长,确保湖泊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二)工作职责。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泊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责,相应增加湖泊管理保护相关职责,开展好湖泊管理保护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
1. 严格管控湖区各类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对侵占入湖河道、围垦湖泊、非法网箱养殖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街道河长办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落实,青华派出所、青华司法所等部门配合)
2. 规范涉湖项目管理。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严格控制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湖泊的不利影响。(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落实,青华国土资源所等部门配合)
3.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严格管控湖泊管理保护范围内采砂、取土、采矿等活动。(青华街道国土资源所牵头,青华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二)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
1. 加强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街道国土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2. 规范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沿湖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沿岸绿化,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空间均衡。(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1.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双控制度,强化湖泊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青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加强湖泊流域水资源保护力度,统筹流域水资源分质利用。以预防为主,制定不同风险源的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形成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2.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加大湖泊汇水范围内管网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泊排污口。(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青华派出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四)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强化湖泊水环境整治,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2.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湖泊周边污染治理,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 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加大湖泊综合整治力度,开展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在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等措施的同时,可结合防洪、供用水保障等需要,因地制宜加大湖泊引水排水能力,增强湖泊水体的流动性,改善湖泊水环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五)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河湖管理保护法规、规章,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实行湖泊动态监管,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力度。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青华司法所等部门配合)
四、建立湖长体系
(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街道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执行副组长,分管水利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在原河长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参照修改完善。各成员单位参照《青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行使各自职能。
(二)健全湖长体系
青华街道纳入河长制工作的主要湖泊设街道级河长。青华海所在社区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社区湖长。
(三)明确湖长职责
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负总责。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湖泊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明确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
湖长联系部门负责研究监督相应湖泊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协助联系的河长巡湖,监督相应流域开展河长制的相关工作,在湖长的授权下,可以召开湖长会议,督促整改、协调解决上级督导督查、湖长巡湖、群众举报、社会舆论等发现的相关问题。会同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对相应流域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问责;完成联系湖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强化组织推进。要深刻认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进展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将河长制工作与湖长制工作有机结合,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
2. 细化实化湖长职责。抓住党政领导负责制这个关键,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湖长职责,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健全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级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用湖长制推进“湖长清”。
3. 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水域与周边水陆共治、源头管控,实行联防联控。坚持河湖共治,统筹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和治理。落实湖泊管理单位,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总计划总安排,积极分担责任,积极履行职责,推进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各项湖长制工作。
(二)积极筹措资金
保障湖泊管理保护项目经费。理清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将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夯实工作基础
1. 建立分级管理名录。街道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摸清基本情况,建立湖泊分级管理名录,明确各级湖长的责任范围。
2. 推进“一湖一档”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街道、社区湖(库)长“一湖一档”动态管控台账。(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青华国土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3. 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推进湖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2020年前,完成区、乡两级湖库的划界工作。(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办公室、青华国土资源所、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社会监督
1.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湖泊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湖泊的良好氛围。
2. 公示湖长职责。在湖泊重要位置竖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湖长公示牌,公布标明湖长姓名、职务、职责,湖泊概况、管护目标、管护范围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