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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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18-121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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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青华街道2018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隆阳区妇联2018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妇发〔2018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青华街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按照区委、区政府平安建设总体部署,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消除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犯罪为重点,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为隆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标准

平安家庭创建十好标准:

一是学法用法无违法,家庭学习好;

        二是尊老爱幼无暴力,家庭和睦好;

        三是邻里和睦无纠纷,家庭美德好;

        四是崇尚科学无邪教,家庭文明好;

        五是勤俭节约无奢侈,家庭节约好;

        六是自我防范无隐患,家庭安全好;

        七是依法维权无闹访,家庭守法好;

        八是环境优雅无乱占,家庭环境好;

        九是关爱生命无六害,家庭健康好;

十是参与公益无私利,家庭奉献好。

三、目标任务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四进”等体系建设,“四进”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实现“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从而达到“十好”标准,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具体任务

我街道确定打渔社区为示范点,到2018年底,90%以上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80%以上的家庭创建成为“平安家庭”,同时推荐其中10%—20%的优秀平安家庭为平安家庭示范户。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平安家庭·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青华街道2018年“平安家庭·美丽家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    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员: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街道妇联副主席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加春  红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聂永贤  廖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正治  沈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董绩德  官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锦刚  打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鉴育  四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明华  祝马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荣林  宋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官社区党支部书记

   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妇联办公室,由林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2018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周期为一年,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全面宣传、营造氛围(1月1日至12月31日)

家庭成员是创建“平安家庭”的主体,创建活动需要广大家庭成员的认知、参与和支持,务必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做到“三个注重”。

1.注重宣传的广泛性。认真开展平安知识进万家、法律知识进万家、文明礼仪进万家“三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高密度、广覆盖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到千家万户。特别要以“3·8”妇女维权周、“6.26”禁毒宣传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为契机,重点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活动,并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家庭成员的性别平等意识和法律素质。

2.注重宣传的针对性。面向农村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守法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密切配合基层司法部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开展心理疏导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大力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家庭“六防”、“六无”的意识和能力。

3.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选择群众最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覆盖率。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用典型、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每一个家庭,使广大家庭成员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二)完善机制、提升质量(2月1日至3月31日)

加强机制建设,争取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基层维权服务网络,增强基层妇联维权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妇联维权机制建设,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以信访接待工作为重点,建立信访接待、受理、登记、答复以及联合“会访”等制度,并做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确保维权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法律法规的执行环节中,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切实提升源头参与的实效。要深入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分类指导,面上推动(4月1日至5月15日)

结合街道实际,将打渔社区作为示范点,确保社区90%以上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完成区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评选出平安家庭200户,平安家庭示范户30户。要注重在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得到稳步推进。以家庭为主体来开展的活动,要根据家庭结构和家庭的特点开展创建工作。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员的家庭要进行重点帮教和定期服务,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家庭要进行关爱救助,城市社区要充分发挥“995”关爱三留人员服务管理平台作用,调动特殊家庭的争创积极性,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深化,总结验收(5月16日至5月31日)

召开“平安家庭”推进会,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示范户”授予荣誉称号。认真总结、完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引路的作用,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努力以“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成效为促进平安隆阳建设作贡献。

六、方法步骤

 (一)家庭申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到社区领取填写统一印制的隆阳区“平安家庭”申报表。

(二)初次评比:由居民小组长牵头,社区妇联执委、居民代表配合,召开户长会议,会议中填写“平安家庭”民主测评表,由村民小组汇总并对申报家庭进行总体评分,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社区。

(三)社区总评:社区两委、社区妇联根据各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过集体讨论后确定平安家庭,将名册上报街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街道审批:街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批准,形成命名文件,授予“平安家庭”称号

 (五)张榜公示:根据街道“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命名决定,由社区两委对评选出的“平安家庭”进行张榜公示。同时,推荐其中10%-20%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示范户”,将名册逐级报送隆阳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授牌:隆阳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家庭示范户”进行命名并授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以点促面、示范带动。积极推进“平安家庭”示范点建设工作,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使创建工作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激励带动更多家庭积极参与活动,扩大创建工作的辐射效应。

(三)完善管理、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对“平安家庭”进行滚动管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行“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审核”,引导家庭增强持续创平安意识,不断提升创建的整体质量。对审核不达标的家庭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平安家庭”称号,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不达标家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帮扶转化为“平安家庭”,扩大平安家庭的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强化担当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各社区要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社区妇联要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区妇联将于6月份、11月份对全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分别进行问效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区综治委,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态度消极、工作滞后的社区予以点名通报。

(五)规范痕迹、按时上报。各社区妇联在工作中要注意形成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依年度分类别进行痕迹资料整理。并于5月10日前将“平安家庭”命名决定(红头文件附花名册)、“平安家庭示范户”推荐花名册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街道妇联,联系人:林彩,联系电话:0875-2218365。

 

 

                        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