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18-120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05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打非领〔2018〕3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将《青华街道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日
青华街道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泱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打非领)〔2018〕7号) 、《保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打非领)〔2018〕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抓好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岁末年初“万家团聚、万众返乡”时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华街道金融和社会稳定,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工作重点
突出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民风民俗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节庆表演等渠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利用综治网格员、社区、村组工作人员等力量,进一步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要高度重视农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分析总结农村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传播途径等,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抢占宣传阵地,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的源头防控。
三、任务分工
(一)各社区以 “欢度传统佳节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人员密集场所(汽车站、城市商业中心、农村集市、社区街道)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警示标语、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重点时段插播远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各社区)
(二)通过在地方法人银行营业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警示标语、接受群众咨询、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社区)
(三)组织观看一场打非宣传片。宣传片可自行拍摄微电影或登录省打非办邮箱下载,邮箱地址:ynsdfb2017@163.com,密码:ynsdfbl23。(责任单位:青华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各自职能职责,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请各社区于2018年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连同图片资料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邮箱:qhjd2218365@163.com),由街道综治办负责汇总相关工作情况情况后按要求报区打非办。联系人:王刚,电话:0875一220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