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18-12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05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青华街道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6日
青华街道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根据隆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交安办〔2018〕1号),及1月22日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和街道1月24日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青华街道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丽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肖红波 青华派出所负责人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加春 红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锦刚 打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聂永贤 廖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董绩德 官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荣林 宋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正志 沈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鉴育 四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明华 祝马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周 马官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虎 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由经济发展办牵头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的公路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同时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重点排查,逐个梳理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和身体健康条件,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酒后驾驶、有吸毒史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以及未取得春运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其参加春运。
(二)由经济发展办牵头全面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排查重点企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的客运、货运站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出行氛围。广泛使用春运主题系列宣传品,在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不酒后驾车。各社区要确实落实好街道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会议精神要针对春运期间不同出行群体,开展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宣传提示,组织人员发放《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致广大群众劝酒书》及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和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100%全覆盖。
(四)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对重点路段、施工路段开展全面清查,做好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防护工作。各社区对辖区内道路两旁的杂物堆放物进行定期清理,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要加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上报。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做到春节期间严格值班、认真巡查、不留死角,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街道辖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各社区要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立足辖区实际,强化形势研判,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科学合理安排,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措施落实。领导小组要将春运工作列为重要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春运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长时间交通堵塞或其他责任事件的,从严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