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test-/2020-0902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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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6-05
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隆阳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隆政办发〔2020〕14号)要求,结合青华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美好期盼,以解决殡葬领域思想观念滞后、基础设施建设缓慢、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街道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全街道辖区内组织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活人墓拆除取得阶段性胜利,9月30日前全部拆除;年底前完成大墓、豪华墓综合整治,实现“三沿六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坝区)可视范围见树不见墓的阶段性目标。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5月18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20年6月5日前)。对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的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墓主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经挂社区领导和社区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特别是对2018年专项整治摸排后的大墓、豪华墓和活人墓再进行一次梳理排查,严防漏报、瞒报、错报,确保专项摸排工作数据真实准确。
(三)宣传动员(2020年6月5日前)。结合“殡葬宣传月”集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宣讲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重要性、必要性及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各社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组干部以及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活人墓大墓豪华墓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并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动员群众自觉拆除和治理。
(四)组织实施(2020年6月6日至12月30日)。
1. 火化区活人墓拆除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政策宣传到位、舆论引导到位、信息公开到位、思想工作到位、群众参与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健全完善殡葬惠民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动员指导群众自查自纠,自觉拆除活人墓。对拒不拆除的,报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拆除。
拆除程序:①隆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②区民政局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墓主在收到期限拆除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自行拆除或委托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拆除(费用由墓主承担)。③在期限拆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墓主不自觉拆除或不委托拆除的,逾期3日内,由区民政局向墓主发出拆除催告通知书。④墓主收到催告通知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收到催告通知书5日内,墓主无正当理由仍不自行拆除或委托拆除的,由区政府作出拆除决定。⑤墓主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
拆除标准:拆除墓体、墓碑及地面硬化物。
拆除要求:建立活人墓拆除档案(一幕一档,拆前、拆中、拆后的图片及文字信息),有序组织绿化,逐步恢复生态。
完成时限:活人墓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胜利,9月30日前完成)。
2. 大墓、豪华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大墓、豪华墓依法开展综合整治。
整治方式:采取拆除一批、迁移一批、遮挡一批的方式,实现“三沿六区”可视范围见树不见墓的阶段性目标。
整治措施:①由各社区对“三沿六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岸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坝区)可视范围的大墓、豪华墓,采取拆除一批、迁移一批、遮挡一批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原则上动员家属自觉拆除并将坟墓迁移进入公墓,对暂时无法拆除或迁移的,可采取遮挡的方式进行整治。②无名无主墓的拆除硬化及墓碑、遗体就地深埋或火化后迁移至公墓集中安葬。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
3. 严格执行殡葬政策。①财政供养人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凭火化证、公墓证或骨灰寄存证(含骨灰永久寄存承诺书,中途葬入公墓的除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保政发〔2015〕40号)规定办理。国家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丧后费用办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财政供养人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办理规定与《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5〕81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规定为准)。②街道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8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4号)要求落实惠民补助政策。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局,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厚养薄葬、文明祭祀、丧事简办、治丧规范等纳入居民公约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丧葬礼俗规范指引,创新丧事宴席举办方式,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严禁风水迷信和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行为,积极倡导鼓励群众选择小型墓、树葬、草坪葬、立体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殡葬新风。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 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①强化行业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经营主体和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控制或垄断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的行为,维护殡葬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对违规制造销售大型墓碑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依法取缔在火化区制造、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加工点。②开展联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以任何形式转为经营性公墓或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严肃整治违规从事经营以及城郊结合部村民私自销售墓地,经营性公墓未批先建、违规销售、炒买炒卖等问题。并且长期坚持。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街道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社区要进一步建立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社区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青华街道成立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分管社会事务办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社会事务办和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摸排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按时限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开展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是今年深化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涉及殡葬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各社区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后续分类整治奠定基础。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严防漏报、瞒报、错报,确保专项摸排工作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对虚报、瞒报摸排结果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工作标准。一是明确报送内容。各社区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情况,《青华街道XX社区活人墓清查统计汇总表》(附件2),《青华街道XX社区大墓、豪华墓清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青华街道XX社区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核查统计表》(附件4),《青华街道XX社区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5),《委托书(样式)》(附件7),《青华街道XX社区墓地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8)和《联络人信息》(附件9)按要求及时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二是明确报送程序。各社区组织的摸排情况经挂社区领导和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公章后,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由街道社会事务办汇总后报区民政局。三是明确报送时限。2020年5月19日起,至此项工作结束前每周周四下午5点前,各社区将摸排情况统计表、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说明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附件:1.青华街道办事处领导挂钩联系社区情况表
2.青华街道XX社区活人墓清查统计汇总表
3.青华街道XX社区大墓、豪华墓清查统计汇总表
4.青华街道XX社区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核查统计表
5.青华街道XX社区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整治情况统计表
7.委托书(样式)
8.青华街道XX社区墓地整治情况统计表
9.青华街道XX社区联络人信息表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日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