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青华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20-0104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07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青华街道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青华街道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认定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 斌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董爱书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万 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郭建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熊忠杨 青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宋云霞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李俊芳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赵宏芹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余建荣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国民兼任,宋云霞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各级决策部署,领导和组织开展全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全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省、市、区党委、政府和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抓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每月通报改革工作进展情况1次;协调办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