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延伸督导隆阳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解
- 索引号
- test-/2019-08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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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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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7-29
青华街道《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延伸督导隆阳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对隆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了延伸督导。根据保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一组督导保山指出问题清单>的通知》(保扫黑〔2019〕8号)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延伸督导隆阳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隆扫黑〔2019〕8号)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工作,推动全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把抓好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直接检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推动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成立隆阳区青华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万 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建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爱书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红波 青华派出所负责人
成 员: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熊忠杨 青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万旭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金光兼任副主任,街道扫黑办人员承担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及协调、督促、检查等,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三、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和社区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没有很好的把自己摆进去。
责任领导:李仕连、胡 斌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社区
整改措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街道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学习不够深入。部分社区、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重点项目企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本级本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能职责认识比较模糊。
责任领导:街道挂社区领导
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办、各社区
整改措施:组建青华街道宣讲队,深入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学习,做到学深弄懂、入脑入心,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落实不够有力。部分社区,有关部门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安排部署本社区、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脱节现象。
责任领导:李仕连、胡 斌
责任部门:街道扫黑办、各部门、各社区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落实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具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破解“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强化督导督办和追责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依法严惩方面
4.线索排查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待加强。群众举报和自行摸排有价值的线索少,未形成滚动摸排机制。
责任领导:万 旭
责任部门:街道扫黑办、各社区、各部门
整改措施:健全落实《隆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受理核查反馈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线索摸排、受理、移送、核查、反馈、回复的职能职责,推动各类线索及时汇集、快速移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件件回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宣传发动不够充分,形式单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把关不严。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不高,对党委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不足,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有价值的线索少,甚至把一些不属于专项斗争范畴的信访事项、民间纠纷、侵权案件冠以“涉黑涉恶”帽子进行举报,分散了专案组人员的办案精力。
责任领导:万 旭、肖红波
责任部门:青华派出所、青华司法所、街道扫黑办、综治办
整改措施:压实各社区和各部门的宣传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的统一规范,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并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错字、别字、漏字,让群众产生歧义。不断改进宣传形式和方法综合运用传统手段和新型媒体,立体化、全覆盖发动宣传攻势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斗争成果的宣传,采取歌舞小品、微电影、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畅通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方面
7.部分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浮于表面,线索摸排责任不明确。对矿产资源开发、娱乐场所、金融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整治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明显,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不够紧密,信息不对称、衔接不通畅,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责任领导:李仕连、胡 斌
责任部门:青华派出所、各社区、各部门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社区、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定位,细化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日常监管责任,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移送并配合政法机关开展线索核查等相关工作。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矿产资源开发、娱乐场所、金融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着手开展重点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治长效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组织建设方面
8.存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还不够紧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干部素质不高,发挥作用不强。
责任领导:张永强、杨丽娟
责任部门:纪工委、组织办、各社区
整改措施: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载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拒腐防变,争做合格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街道领导挂社区,社区书记和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驻点等形式,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限期提升销号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调会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社区干部和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小组长任职资格联审,坚决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拒之门外。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方法和途径,持续深化“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推动全辖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整体提升,全面过硬,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组织领导方面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未充分发挥,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不够对查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力度不够。
责任领导:李仕连
责任部门:街道扫黑办
整改措施:进一步调整充实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把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纳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充分发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协调,统筹推动,督导督办作用,进一步加大督导督办工作力度,督促各社区、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深入系统、行业、领域摸实情、找问题、挖线索、抓整改、促工作。健全落实督导督办结果运用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社区、部门、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查,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存在差距。
责任领导:李仕连、胡 斌
责任部门:财务室、街道扫黑办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宣传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每年予以保障,加强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由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各社区各部门要履行好整改落实责任,坚决维护督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明确任务,加强统筹协调。街道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要照单认领问题意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细化、逐项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落细落小,见事见人,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三)强化责任,落实督办问责。街道扫黑办将督导整改工作纳入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内容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加强日常检查指导、明查暗访、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问题限期整改。
各社区及各部门要指定整改工作联络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治方案,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方案、整治方案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4月25日前报街道扫黑办。整改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街道扫黑办。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既要有对督导反馈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的整改纠正情况,要有对有关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的情况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后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