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test-/2019-0717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15
青华街道矿产资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青华街道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办发〔2019〕103 号)的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青华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规范辖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铲除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推动青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青华街道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万 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建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董爱书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邵元杰 青华派出所所长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熊忠杨 青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杰祥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超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立平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金道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谭晓丹 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陆艳丽 街道自然资源所干部
10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青华街道自然资源所,由叶茂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忠杨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发生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目标任务
2019年5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 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矿产资源乱挖乱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击、严厉打击和惩处一批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组织及其 “保护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有效遏制矿产流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安全生产隐患,基础设施损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四、整治打击重点
突出治标治本,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8个方面的行为:
(一)非法开采(含私挖滥采、无证开采、持失效证照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二)未按批准方案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偷逃税费行。
(三)以建设项目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矿产资源市场秩序行为。
(五)运输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和运输车辆无牌无照、超限超载、未进行封闭、沿路泼洒滴漏、破坏公路等行为。
(六)非法倒运、堆放渣土行为。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
(八)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其充当“保护伞”行为。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百日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整治打击、巩固成效几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1日-8月31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各社区结合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和法律底线,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开采,发动群众主动举报问题线索。
责任领导:董爱书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0日)
围绕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的重点,在青华街道辖区内组织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掌握准,找准问题,各社区建立健全巡查机制,青华自然资源所负责排查开采单位(个人)越界开采,非法开采,持失效证开采等问题;农林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道路管理所,负责排查道路、水管站、农经站、林业站、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等问题;青华派出所负责重点排查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纪工委负责排查和受理矿产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充当“保护伞”和背后的“关系网”问题线索。各社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街道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叶茂平
(三)整治打击阶段(2019年5月30日-8月31日)
结合8个方面的整治打击重点,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整治打击、逐一处置。
1. 整治规范有效证照的采矿权。
2. 分类处置证照失效正在停业整顿的采矿权。
3.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易发多发点(区域)突出重点。
4. 严厉打击以项目建设名义非法开采、买卖矿产资源行为。
5. 整治规范矿产资源市场。
6. 整治打击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7. 严厉开展刑事查处和治安处罚。
8. 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
(四)巩固成效阶段(2019年8月31日后长期坚持)
1. 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因开采矿产资源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
2. 规范开发利用秩序。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3. 组织开展成效考核。对百日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进行核实,纳入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对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各社区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日常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开展不到位,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