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青华街道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18-121205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12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隆阳区青华街道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隆阳区青华街道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隆阳区青华街道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
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城市质量,夯实创建健康城市基础,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25号)的要求,结合青华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25号),以“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市民素质、强化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全面动员,全民动手,以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长效管理为出发点,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8项40条指标要求,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全面提升卫生城市质量,为创建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青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开展好此项工作。
组 长:李仕连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 丽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郭建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 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发成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 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加春 红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锦刚 打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董绩德 官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聂永贤 廖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正志 沈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 虎 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
段鉴育 四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荣林 宋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明华 祝马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 周 马官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事处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梳理、协调各部门“创卫”工作,由郭建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许东明、李文超、宋国民、杨金光、陈洪仕、杨磊磊、梁洁、杨国军、杨阿钱、黄大芬、林彩、马淑华、李翠珠,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职能分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工具体见《青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各部门、社区要认真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达标,巩固创卫成果。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创卫”工作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联系媒体宣传街道“创卫”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并维持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胡斌
具体责任人:陈洪仕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对行政区划内企业进行“创卫”宣传,引导企业参与“创卫”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及环保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黑臭水体及农贸市场整治,对接、承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联系青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相关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普红波
具体责任人:李文超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工作,督促各社区做好相应工作,对接、承办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疾控中心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汪晶龙
具体责任人:杨磊磊、李翠珠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因“创卫”综合整治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对接、承办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胡 斌
具体责任人:杨金光
(五)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及畜禽宰杀管理工作,督促各社区做好相应工作,对接、承办区农业局、区林业局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张 华
具体责任人:宋国民
(六)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健康设施配置选点工作,配合好相关部门对各类设施进行安装、使用,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对接、承办区文广局、区旅游发展局、区文联、区社科联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杨丽娟
具体责任人:马淑华
(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行政区划内市容市貌管理,管理好环卫工作人员,及时清运街道范围内的垃圾,督促各社区管理好保洁人员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工作,维护河道、沟渠等水利设施及环境卫生保洁的日常管理,抓好居民小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及旱厕改水厕等工作,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扬尘整治等相关工作,联系云南建投、广厦等公司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对接、承办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对应部门交办的“创卫”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郭建春
具体责任人:许东明
(八)纪工委
负责街道“创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安排的“创卫”督查工作,对开展“创卫”工作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部门人员责任,巩固好创卫成果。
责任领导:张永强
具体责任人:杨国军
(九)各社区
履行好行政区划内的“创卫”工作职责,管理好社区保洁人员,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挂片领导班子成员安排部署的 “创卫”有关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第一责任。各挂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参与,带头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权责清晰,防止出现责任盲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强化网格责任。各社区网格单位要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创卫,以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每周五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由管道路向管片区转变,由清扫卫生向管卫生、管秩序转变,确保责任区域内不留死角,确保责任区域内不留死角,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好创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