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党工委 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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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18-121205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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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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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12

 

青华街道党工委  青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建立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达到日常工作上台阶,中心工作见成效的目标,结合青华街道实际,特制定《青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华街道党工委  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8129       

 

 

 

   

 

青华街道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

指标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原则

以求真务实、客观公正为原则,充分体现考核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坚持统筹兼顾、效率优先,突出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社区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职工

三、考核时间:201825日至2018212

四、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经济发展、农经审计、社会事业、安全工作、环境卫生、拆临拆违、综治维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其他工作11个方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未列入具体指标数的以区委、区政府最终下达的任务为准)。

(二)一票否决指标:因发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保密工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重特大森林火灾、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居民违法建筑整治、城市规划执行情况、殡葬改革问题,导致街道以上指标在区级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不予奖励。

五、街道各部门及干部评分标准

(一)街道领导干部考核

1. 主要领导得分=量化评分(领导班子平均得分)×50%+量化评分(干部平均得分)×30%+挂社区得分(所有社区平均分)×20%+岗位加分(所有分管领导互评平均分的30%)。                                                                                            

2. 分管领导得分=量化评分(互评)×50%+量化评分(分管干部平均得分)×30%+挂社区得分(所挂社区得分)×20%

3. 二级部门负责人得分=量化评分(互评)×50%+量化评分(领导打分)×30%+挂社区得分(所挂社区得分)×20%+岗位加分(所有干部平均分的20%)。  

4. 二级部门副主任得分=量化评分(互评)×50%+量化评分(领导打分)×30%+挂社区得分(所挂社区得分)×20%+岗位加分(所有干部平均分的10%)。

5. 普通干部得分=量化评分(互评)×50%+量化评分(领导打分)×30%+挂社区得分(所挂社区得分)×20%   

6.社区书记、主任得分=社区考核得分+岗位加分(所有社区干部平均分的20%)。  

    7. 社区其他人员得分=社区考核得分

)各社区村(居)委会干部考核

考核得分以对各社区的考核评分表评分为准。

六、奖惩办法

区级拨付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按照领导班子占40%,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占60%的比例分配,待区级奖励资金到位和所有领导干部分数评定后明确没分奖励标准。考核综合得分80(含)以上的,按上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考核综合得分80(不含)以下的,不予奖励。

七、有关事项

(一)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由党政办牵头负责。

(二)考核日期街道各部门于2018130将涉及《考核评分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要求由各社区村(居)委会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再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打分情况上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一票否决指标的考核认定,被党政纪立案查处或被行政问责的由纪工委监察分局提供依据,未被党政纪立案查处或被行政问责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材料依据。

八、考核工作纪律

考核工作事关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社区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自评,做到提供的情况真实,申报的数据准确。对考核工作不认真、不严肃、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九、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考核指标,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变化情况,由青华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本办法由青华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