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社区成立妇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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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018-1212043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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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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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12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社区成立妇联的决定

 

社区党支部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经青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一、同意成立官田社区妇女联合会、打渔社区妇女联合会、沈官社区妇女联合会、廖官社区妇女联合会、红花社区妇女联合会、宋家墩社区妇女联合会、四方社区妇女联合会、太平社区妇女联合会、马官社区妇女联合会、祝马社区妇女联合会。

、请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选举工作。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