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社区成立妇联的决定
- 索引号
- test-/2018-121204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12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社区成立妇联的决定
各社区党支部: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经青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一、同意成立官田社区妇女联合会、打渔社区妇女联合会、沈官社区妇女联合会、廖官社区妇女联合会、红花社区妇女联合会、宋家墩社区妇女联合会、四方社区妇女联合会、太平社区妇女联合会、马官社区妇女联合会、祝马社区妇女联合会。
二、请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选举工作。
中共隆阳区青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