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 索引号
- test-/2018-1203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03
青华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力度,完善办事处领导、民政牵头、各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根据隆阳区民政局等11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民政发〔2018〕60号)文件精神,街道办事处决定建立青华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林 丽 街道办事处主任
召 集 人:汪晶龙 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杨丽娟 街道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肖洪波 青华派出所负责人
徐 蓉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出纳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云 青华中心校校长
段锦刚 打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聂永贤 廖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董绩德 官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加春 红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鉴育 四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正志 沈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明华 祝马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荣林 宋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定强 马官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云凯 太平社区居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汪晶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统筹协调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一是研究拟订青华街道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街道提出建议;二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三是督促检查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及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按照会议召集人的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
(四)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
(五)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一)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1. 民政工作方面: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责任,推动建立街道办事处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团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指导社区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护送的留守儿童。加快孵化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2. 计生工作方面: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协助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
3. 残联工作方面:组织开展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二)青华中心学校
对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教育关爱工作,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的能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督促学校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农民工未成年子女随迁就读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
(三)青华派出所
做好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带离护送、协助就医、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伤情鉴定等工作。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严厉惩处各类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及时向办事处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四)青华司法所
开展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组织、协调、检查力度,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
(五)街道财务室
将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相关费用纳入街道财政预算,及时跟踪统筹,用好相关费用。
(六)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社区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七)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八)街道妇联
做好街道范围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配合学校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指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及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引导他们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加强亲情关爱。动员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爱心妈妈”队伍,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对开展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帮助。
(九)各社区
负责把符合条件的儿童信息收集上报社会事务办,并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变动更新系统人员的录入工作。
五、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在经过联席会议办公室初审和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审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出议题,对联席会议确定的议题,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要求,切实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五)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各项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