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华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test-/2018-120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01
青华街道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区民政局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以及《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5〕81号),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黑中介”收费混乱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青华街道殡葬行业有序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
(三)分类施策,群众受益。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 丽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 华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汪晶龙 街道武装部长
成 员: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金光 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熊忠阳 青华国土所所长
李江华 街道民宗专干
孟明娜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段苏芸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李俊芳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李协凯 青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10个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社会事务办,由杨磊磊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墓地建设管理。
1.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墓穴(墓位)。
2. 未在规定范围,私设灵堂。
3. 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4. 在公墓以外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制造销售。
1.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2. 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
3. 违规经营、欺行霸市。
4.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全面自查,整改落实。(2018年8月中旬—9月旬)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情况于8月18日前,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督查检查,确保成效。(2018年9月中旬—9月下旬)专项整治期间,街道社会事务办相关部门将派出专人,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力争及时解决。
(三)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18年9月底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9月8日前,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清查统计工作数据、台账资源,收集汇总后报街道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