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test-18_A/2018-030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4-23
青华街道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青华街道民族关系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的处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委的指导下,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 坚持“四个维护”。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强的特点,处置这类事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3.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事件,主要运用教育、疏导的办法,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因工作简单而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防范、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
4. 坚持防范为主的原则。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引发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置时要坚持“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的原则,特别是注意做好劝导工作,慎用警力警械。
5. 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明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的级别,并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6. 积极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7. 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骨干队伍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8、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在宣传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宣传、扩散影响。
(三)适应范围及事件等级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因具体的经济权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因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上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伤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及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中发生的摩擦和纠纷;因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感情,挑起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或煽动、制造的事端;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活动等等可能存在问题。
按照事件的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的紧急程度,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与人数众多、波及面较广、影响社会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危害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敏感时期(包括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期、政治敏感期、民族宗教方面的特殊时期)、重要地区的突发性事件;涉及特别敏感地问题或出现械斗等人员伤亡情况的事件。
2. 较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参与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群体性事件。
3. 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参与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的上访、串联、冲突等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青华街道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稳定团结问题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蕴德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 丽 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发成 街道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丽娟 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肖红波 青华派出所负责人
余 吕 青华司法所所长
张国云 青华中心校校长
陈洪仕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国军 街道经发办公室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梁 洁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云莉 街道民族宗教事务专干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地方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对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进行定性,确定处置方针、原则;审定对外口径,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方式和时机;审议通过事件的总结报告,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决定修改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处理
1. 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街道、社区按日常工作程序处理,如有必要,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处理。
2.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送程序处理,并及时将分析结果和建议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决定处置方案,由办公室协调落实。
3.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成立临时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及可能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并报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应急工作程序
1. 事件发生后,各社区委会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民族事务局。当收到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办公室立即与事件发生地的村取得联系,对事件信息作进一步了解、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并及时将领导的批示送有关部门落实。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示后迅速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民族事务局 。
2. 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信息报送及新闻报道
(一)各居委会对辖区内发生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二)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区分事件的性质、规模,分类处理。当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达到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程度时,新闻报道原则上要采用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一般不自行发布消息、新闻。当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达到较大(Ⅲ级)程度时,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事件新闻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向外界进行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发布。
五、后期处置
领导小组要及时、妥善地协助、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对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救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工作。总结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民委。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领导小组要组建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事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民族工作经费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信息收集、传输、处置、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建立街道、社区、组三级信息网络,特别是要保障现场应急通讯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四)物资保障
建立和健全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处置事件应急预备队员所必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
(五)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员开展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不断增强对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和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修订与更新,特别是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使之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中成绩突出的有功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