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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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06_C/2018-03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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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青华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心城区城市河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隆政办电〔201654号)和《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办发〔201760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青华街道水环境保护,维护河道健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美丽青华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青华街道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库渠休养生息、维护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街道、社区、小组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社区对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街道负责跨区域协调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道实际,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三)实施范围

青华街道所有河道均属澜沧江流域水系支流共9条,总长 17.45km ,涉及6个社区,分别是:三太子河、土地庙河、上营河、易畴防洪河、城北防洪河、红花河、海尾河、东河(青华段)、中沟。

(四)主要目标

2017年底,全面建立街道、社区、小组三级河长体系,基本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机制。2020年,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二、治理内容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省、市、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责任;以治理规划和治理方案为推手,落实各级河长职责;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加强河道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增强城乡供水及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重要水功能区排污口监督管理,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河道水源的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大河道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清洁型水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河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12号),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和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全面构建河长制体系

(一)建立河长制领导小组

建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各社区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陈蕴德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    街道办事处主任

  员: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永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叶茂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建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丽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发成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汪晶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卓燃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普红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红波  街道派出所负责人

赵富国  红花社区总支部书记

董绩德  官田社区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段锦刚  打渔社区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聂永贤  廖官社区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荣林  沈官社区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太平社区总支部书记

文福昌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许东明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军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磊磊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金光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宋国民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谭晓丹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熊忠杨  青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国云  青华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由袁燕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东明兼任副主任,办公室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副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督察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实行三级河长负责制

街道行政区划河道实行街道、社区、小组三级河长体系。要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街道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副河长,社区设立社区段河长,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社区要建立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小组河长制,河道所在社区村级组织为河道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居民小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进河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河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河长制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划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副河长:街道副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开展量化考核。每年巡查不少于12次。

社区段河长:负责本社区内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小组河长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建立月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河长报告。各社区要在每年1210日前将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明确1名社区干部为联络员。巡查要做到日常化、经常化。

小组河长负责本区域内的河道的保洁和绿化管理,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乱侵占毁坏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巡查要做到日常化、经常化。

(三)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各部门职责如下: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及建设工作,指导涉水村庄建设规划,协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城镇污水、农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清理整治,依法查处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负责城市建成区内河道周边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处置,做好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街道推行河长制促进解决河道突出问题、保障水安全的意义,跟踪报道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项举措和成果。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环保):根据区环保局的相关要求,负责协调推进河道保护有关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关于河道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助区环保局抓好畜禽养殖行业的污染治理;负责协助区林业局抓好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河道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依法查处河道沿岸滥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水环境的影响。

街道财务室: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筹措和管理,管理街道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道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社区资金使用。

青华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道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项目用地,查处违法占用管理范围内的用地行为。

青华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河道保护管理教育和宣传,严禁向河道倒垃圾,督促做好校园范围内的污水处理。

青华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的违法行为,查处涉水管理中的刑事、治安案件,为从严落实河长制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开展步骤

(一)开展摸底调查

全面开展河渠摸底调查,20176月底完成摸底工作任务,召开河长制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根据河道自然属性、区域情况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因素,建立街道、社区、小组级河长及河渠名录。

(二)建立河道档案

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一渠一策的原则,收集河道(段)长度,流域或影响区内行政区划、人口、企业、水质、主要污染物等基础信息资料,20177月底,全面建立河道分级名录档案。

(三)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配合区水务局建立河道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上传、任务派遣、督办考核、应急指挥数字化管理。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及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四)制定整治方案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河道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整治方案,明确治理责任人、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等。201710月底完成街道主要河道整治方案制定工作。

五、建立考核监督体系

(一)建立街道督察体系

全面建立街道督察体系,建立定期检查、日常抽查和举报监督制度,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担任片区督察。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并提出督察意见。

(二)建立责任考核体系

建立河长制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实行分级责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对社区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考核;社区负责组织对村民小组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

(三)建立激励问责机制

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社区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建立社会参与监督体系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2017年底前。每条河流都要有显著、统一、规范的河长制责任公示牌。有明确的治、管、保责任人和目标,并通过公开、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道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